这本书的悬念和氛围设计,以及最后的反转都还不错,但我偏偏不太喜欢讨论这些,因为它们都属于是大纲结构上的东西,作者只需要多花点心思总能完成。
让我们来看看本书中几处不可思议的谜团,说一些我觉得值得探讨的点,以下内容有泄底。
1、首先是爱丽丝的通灵现场,维克多在信封里放进了一张带有问题的纸,然后把信封封好,爱丽丝只是摸了摸就回答出了里面问题的答案,这让维克多相信她真的能够通灵。
这显然是一个骗局,手法是这样解释的【从一个封好的信封里取出一张纸,是很容易做到的事。只需要用一把又细又长的镊子塞进信封封口处的缝隙里,夹住纸张,然后转动镊子,把纸卷在镊子上,这样就可以轻易把整张纸抽出来。想要把纸放回去,只要逆向操作即可。只要勤加练习,就可以很轻松地完成整个操作,就算是在黑暗中也没有影响。】
准确来说这种方法属于“暴力破解”,并没有交代出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仍然是(只要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推理方式,我认为应该详细对信封进行描写,同时我也不认为这样处理会完全不留痕迹。
一般来说,我们之所以会认为某件事不可能办到,一定是百分百肯定无论任何攻略法都不能解决,但如果作者在解释时使用一些“轻巧”的说法,总会给人难以信服的观感。
我们类比一个例子,有一间完美的密室,门窗都是从内部上锁的,而真相是凶手将房子的墙壁(砖墙)打通,出去后再重新砌上。
用只要……就……的推理方式(这种方式往往不够有说服力,可以反观心证流)只要把砖墙仔细破开,再原样恢复就可以了,而凶手胆大心细。
这时候肯定会有读者反驳我说,会被发现的,留有痕迹而显得不自然。
那么我们来看《第四扇门》中的手法,用镊子从盖了蜡印封好的信封里旋转着抽出信纸,那么信封或许就会被撑大,显现出弯曲的折痕。
而在实施“走廊比例”诡计的时候,拆装门把手在墙壁上遗留的钉眼,也没有事先被发现过,这可以类比到我上面提到的砖墙还原。
因此,我有理由认为在推理写作时应该多考虑类似的问题,尽量避免这种“暴力破解”向的解答。
2、亨利被捅伤腹部后,又从活埋中逃生,没有回过家是怎么治疗自己的伤的,要知道腹部被刺穿后再经过土壤感染,即使当时活了下来,不立即治疗也很容易死掉。
亨利失踪了一周,当詹姆斯在牛津火车站看到他的时候,已经好几天没有刮过胡子,虽然感觉走路的样子很奇怪,但完全没有联想到他受伤了,也就是说他这几天是更换过衣物的,有钱买车票,有正常进食。但无论是帕特里克还是詹姆斯都没有提到他带着行李,如果帕特里克想假造亨利的逃亡,起码会明确这一点。
帕特里克的谎言,与詹姆斯的目击,两者几乎是同一时间,出现这样的一个离奇巧合才让所有人都陷入了迷雾,但帕特里克应该不会被欺骗,因为他在听到詹姆斯看到亨利的证词后,即使当时嘴硬不肯改口,但事后一定会去调查埋尸地点。警察也确认过,林子里并没有尸体,所以帕特里克他们肯定知道亨利没死。
作者不但造就了十二点半同时出现两地的巧合,更巧合的是美国人鲍勃同时做了阑尾炎手术,两个人在腹部都有一个刀口,这让混淆进一步进行了下去,我觉得这个设计可以说是误导性十足,但“相似的人”这个条件在后面给出的时候,却让我感到无聊,这是最差的解法了,也诸如亨利会模仿声音、腹语术这样的情况,也是解谜时候才添加的。
当双胞胎成立,又为什么不能是更多胞胎呢?
为什么我们会感觉到,作者没有妥善地排除掉这样的可能性呢?因为从一开始我们就相信,亨利是独特的个体,而后面却告诉我们,有一个双胞胎,如此一来等于是摧毁了我们对作者的信任,导致我们进一步去质疑,不敢尽信,这也是写作时候需要注意的地方,而太多的巧合也会降低观感。
3、我们再来看走廊密室,其实包括转移门把手在内都还算在可以接受的范围里。
唯独盖上了硬币封印的绶带,是最大的矛盾点。
怀特信誓旦旦地说,硬币没有离开过自己的身边,而专家也确凿地说过现场的绶带封印就是这枚硬币留下的。
这样一看似乎无解,然而有一处很容易被我们忽略的描述,随口提了一句,爱丽丝中途曾拿走硬币独自上楼过。
换句话说,只要有脑子的剧中角色都会怀疑,是爱丽丝在这段时候复制了绶带,而给出的真相也正是如此,她可以在这段时间复制一条,两条,甚至无数条,却没有一个人怀疑过她,只认为这是不可解的。就像后面的雪地密室,当没有任何进出足迹时候,显然不是自杀就是枪走火,这是唯一的解释了。
而这篇作品的凶手,是二人合谋,一般来说合谋会使案情变得复杂,我们不知道谁说的证词是真还是假。
就比如说老怀特已经疯了,他说看到有人扛着尸体进了林子,可能是谎言,他说自己一直收着硬币,时刻检查,也可能是他替其他人掩盖了硬币掉包这件事。
这时候肯定会有人说,怀特没有这样的动机,哈哈,既然能够提出亨利爱上了爱丽丝,对欺骗父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么同理也可以推测,爱丽丝和怀特假合谋,爱丽丝告诉他,准备用诡计杀死帕特里克,然后和他在一起。
怀特信以为真,以为进去的就是帕特里克,然而实际却是亨利。两个人一起用硬币来锁定密室的确凿性,爱丽丝趁机杀了亨利,而怀特作为共犯不敢声张自己协助杀了儿子,当然他也认出了那不是自己的儿子,实际上是鲍勃,这样的推理是否也是合情合理的呢?
当我们在写作中,写出a与b合谋的同时,c又因情被勾引涉案,与之合谋,那么如何排除d也参与,e也参与了呢?
这些都是需要作者着重考量的地方。
其他地方的一些问题比较浅,就不讨论了,诡计方面不算多出彩,优秀点只在剧情氛围上,综合三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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