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5:09分,夜晚的灯光延续到了第二日的凌晨,日出已到了收尾的阶段,与白炽灯的灯光交叠在一起,平白增添了一抹焦虑。如果以阅读来衡量生活,那么近半年就是《白痴》的生活,或者说以《白痴》为主导的生活。
同时读好几本书的利处在于,不仅能够强烈体会到不同作者性格的鲜明对比,更能在意识的深处感受到不同时代、环境、立场的交融与排斥。在此刻,两种来自相反方向的痛苦挣扎被感知,触碰幕布后格格不入却又确实存在于同一空间的事物以及其独特意义。
小说的主人公梅什金公爵以一种影子的方式影响着现实中的生活。他并非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更像是我们内心深处存在的愿望或曾出现过一瞬间却被舍弃的自我。这种隐晦的意志会在举止投足间流露,但很少有人注意到。我们必须成为纯粹的自己,否则将失去自己。然而,根据公爵我们早已失去自己,只是我们选择了与公爵相反的柔和方式对世界妥协。我们保留着一些不愿丢弃的东西,在后来被定义为理想,接受了世界的洗礼,变得混乱复杂,不再纯粹。
这种选择无关好坏,世界即如此。一切都会化为无奈中的叹息,但在我们疲惫的双眼下,想必难以不为公爵那纯粹得像白痴般的流下泪水。然而,这也是我们自己的泪水。此岸不是地狱,彼岸也不是天堂,世界建立在矛盾之上,我们为矛盾而哭泣。但或许我们无法停止想象彼岸可能存在的欢欣。
摇篮中的婴孩忽然间拥有了自我意志,他离开母亲的身边,想要看一看广阔的世界。当他发现这个世界既没有他讨厌的黑色,也没有他喜爱的白色,于是他努力理解一切颜色,脱下它们黑色或白色的衣裳,对着那之后真实的颜色微笑,施以善意,同情怜悯。
婴孩不可能忽然拥有自我意识,所以梅什金公爵只能是病人。他清醒聪颖,却与常人不同。癫痫给予了他纯粹,而理智的出现使理解成为可能。正因如此,这样一个角色才如此惹人怜爱,就像他怜爱所有人一样。这种怜爱成为了他唯一的,也是永远无法摆脱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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