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最后一篇才告诉自己我喜欢这本书。是短篇小说集,七篇,发生在相似的背景,我甚至不确定他们有没有关联。读完前三分之一我明确表示不喜欢,因为写得太精细,每句话的情绪与意象都在来回缠绕。虽然我自己写字是也是这种习惯,但是故事看下来太过于犹豫,不够果敢,我不喜欢。每一篇都是在讲孤独,父辈与子辈之间的不互相懂得的孤独。倒数第二篇《船》是开始喜欢的一篇,因为孤独到了死。最后一篇,年仅二十六岁的“我”快要死去,与奶奶无法互相从对方获得力量,最后奶奶也死去。我甚至怀疑这七个故事是不是全都是作者的经历,作者是不是真的面临疾病快要死去。我突然明白了一些文字中意象的精细与纠缠,它们让我想起我写的日记。当我有情绪只能向自己吐露,当我对一些事情极度在意而不想忘记,我所做的就是慢慢刻画出每一个细节,描述每一个细节带给我的感受。是纪念与怀念。就像本书最后的跋里所写:如果只能说出一条麦克劳德小说的潜在主旨,那就是纪念和神圣化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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