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岁童仆斧高的时光机这个有着神秘背景、经常暗示人放弃追究、关于“斩首”而反复布置死者的故事主线,首次出现纰漏发生在全书的第五章,情节是“神秘启幕”,传说中的十三夜参礼之夜,完全不应有外人在场的场合……仅仅六岁的小仆人斧高尾随了整个参礼。六岁的斧高显示出超过了年龄的聪明和理智,他懂得分析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也懂得保持自己出自身份和真实智力的安静——注意,这本小说最早塑造的这个仆人男孩,是全书人物里,唯一体现出“我先做过衡量,再决定要不要发出声音”的人,而且作者反复给出的细节是,有时,斧高认为“我是没地位的仆人,我要安静”,有时,斧高认为“我很受惊吓,我快要喊出来了,但是我一定要克制”,斧高还会经常增加说明“我要克制到……的程度”。留意这本书的塑造,斧高是从六岁年纪自己就注意了这些细节,随着年纪增长,这个特征是在上升的,也就是说,有足够理由可以相信,斧高——又增加了几个、又增加了许多,因自己的卑微而保持安静的标准。但是,又是谁在规定“仆人”、“童仆”、“受欺凌的无依无靠的儿童仆人”、“全家中最卑微的一员”、“就算年幼就工作了毕竟也是外姓人”……的人,在这个“秘守”家生活,就一定要(被塑造成)保证仅“安静”一个标准呢?因此我说,最早的纰漏出现在斧高活动的故事情节里,作者写道,斧高因个人理由,尾随了小主人长寿郎,成为参礼的不速之客。【(原文片段1)“那么从哪儿开始找呢?”不过斧高迅速调整了心情,考虑到长寿郎在十三夜参礼中的立场,必须尽快找到妃女子。“从井开始吧。我想应该不会……但以前毕竟发生过那样的意外……”长寿郎告诉斧高,明治初年,身为继承人的男孩在十三夜参礼的进程中坠井,折颈而死。“当然妃女子祓禊完毕后直接往媛神堂去了,所以不存在这个可能,不过还是看一眼吧。”长寿郎微微摇着头,但仍朝井的方向走去,斧高也慌忙跟进。】
这个“纰漏”的详细内容是,此事发生在十三夜参礼仪式中间,依据其家族和祭司(甲子婆)的要求,参礼的条件已经彻底被破坏了,无论以成年人立场还是参礼家族执行人立场,是要对“仪式”发生决定的责任的,但是事实上,没有成年人明确对斧高说明“仪式失败”,而在六岁儿童斧高的立场,他无法清晰发觉“礼未成”,自己又加深了这个错误——直到疑似有人死亡出事,他仍认为“长寿郎的参礼最重要”。以成人们(秘守家人们)的见识和觉察力相对于儿童(长寿郎、妃女子、斧高),斧高是年纪最小的那个。他深深保留着自己“维护了长寿郎十三夜参礼的立场”的感受,就算到了多年以后,这也是个六岁儿童实质受到成人欺骗的深深感受。二、六岁童仆斧高的竹蜻蜓在另一个情节里,我觉得可以推测作者的写作目的之一,这也可能是最受读者热议和最被读者诟病的一个内容:为什么关于这本书的凶杀案的构思,无论是时间线的建立,还是几组重要推理,都大量牵涉了幼童斧高的感受和证词?其中的潜台词还有,作者使用了“书中书”结构,把构思和记录的责任放在虚构的女作家“高屋敷妙子”身上,继而加重了后半本书“对斧高的感受的推测”的篇幅,毕竟作者设定,女作家高屋敷妙子,是个和斧高加深了熟悉的人,也是很早介入斧高生活,而且长达十几年时间里,足以接触斧高成长为一位少年人的人。这些内容其实衬托的是“刀城言耶”这个角色的失败,这是后文我要写到的,暂且不提。仍旧回到作者对“童仆斧高”的塑造,我要举证的一段原文是这样的:【(原文片段2)“从尾随长寿郎少爷的小斧高进入媛首山,到妃女子小姐离开祭祀堂的十几分钟里,有人通过北鸟居口进了山。这么想的话,大致能说通。”“假设斧高、某人、妃女子依次在参道上走过,那么确实和斧高的目击证词一致……但是,真有这么一个人吗?最重要的是,这个人会是谁呢?”】用常理推论来看这段情节,依据作者之前对黑夜、参礼和斧高这个童仆的活动、心理的描述,作为读者很容易推断,一旦六岁儿童斧高自作主张尾随他人而且很惊慌(他进入自己不熟悉甚至缺乏想象的黑夜),他就很难假设还会有另一个人和他做相同的事,也就是进入同一环境——某些案例证实,有着这样行为的小孩还可能坚称仅有自己违规进入——有趣的是,作者涉及了这个推论,在构思时也是无法脱离斧高“六岁”这个年龄的。同时呢,正如我的这段原文引用,书中最早接触案件的公职人员——警察高屋敷等人,也很早就想到这个可能性:一方面,斧高可能是独自因个人决定破坏了参礼之夜;另一方面,一旦证实另有其人前来犯下凶案,斧高就会被证实并非独自成为尾随者。在证据不足,秘守家又匆匆主张火化了疑似为妃女子的尸体后,这个案件就成了悬案,作者表示“警察并没有获得阻止秘守家行事的良好理由”。这难道不是一个很潦草的构思吗?但同时更加呈现讽刺、可笑、潦草的,是作者营造了“仅有寥寥几个人重视这个悬案”的气氛,在后文作者叙写发生连环凶杀的“婚舍集会之四颗人头”云云的案情时,再由人物穿插提起(那气氛简直是不想提,却不得不提)当年十三夜参礼的“妃女子被杀”案件,竟然使整部小说走向了对杀人无动于衷的格调。但是不要忘了,作者自己都已经证实“六岁的斧高”早已被警察推测了“并非独自破坏参礼,可能另有其人”的可能性的,也就是六岁的斧高的证词是有机会被全部推翻的,这也包括,十年后,十六岁的斧高,证词也会被完全推翻的可能了。可是在实际的情节发展里,作者完全没有再提及这个真实情况(反而疯狂编造了笔下人物斧高)。小说就走向了一个“非真实”情况,那么,更准确的“非真实”是什么?仅是作者希望构思“非真实案件”吗?仅是作者卖弄“我仅构思小说、而高屋敷妙子会构思杀人”这个技巧吗?还是另有惊人的目的。三、六岁童仆斧高的任意门我的推测仍旧是跟随“童仆斧高”这条线索,因为对这个故事的注意力很容易被“斧高突然被证实是秘守家继承人”这个进展所干扰。那么只要回头梳理关于斧高的私人情况,我觉得可以找到的主干有:斧高是个背负“战争鬼魂故事”的孤儿,他五岁就是命案现场的唯一幸存者,又顺利找到了后续照顾自己的家庭——秘守家,他自五岁到六岁,也就是在秘守家生活的第一年,就暗暗发展了自己的情感,成为秘守家被期望的继承人长寿郎的幼小倾慕者,是以这份倾慕为“起因”,斧高进入了一条“畅通无阻但是多道并行的车流”,他在十三夜参礼完全心理上坚称自己是唯一的闯入者,他的证词里不会存在“其他车道的男女司机”,他在白天的生活里,无法回避其他车道,但可以选择忽视,就这样过了十年,直至长寿郎的“婚舍聚会”。回到作者对小说的构思,“婚舍聚会”简直一夜大开杀戒,如此重要一个人——长寿郎,竟然没有了,他被杀了,被人砍了头,他的预备新娘也被砍了头,他的法定继承人替补(纮弐)……竟然也被杀了,被人砍了头。在斧高的生活里,是不乏对这个世界的见识的,长寿郎从未停止过和斧高的情感交流,显而易见,斧高自度“够不上初中毕业水准”仅发源于他没有实际去上中学而已,在秘守家做了十年童仆,斧高不但有阅读能力,还完全足以和来自东京的杂志人江川兰子等人对话,兰子对斧高做出“来东京做我的秘书吧”的邀请,是表示赏识这位年轻人的思考能力,及,确信他具有阅读和文书编辑的能力;兰子给斧高提供了,何止三两种!竟然有“十一种无头尸的分类”的讨论!这是兰子希望取信于斧高的表现。如果这时,依据作者的“疯狂编造笔下人物斧高”初衷,兰子这个取信于斧高的情节,恐怕会落在“兰子希望攀附秘守家继承人”的老土批判里了。作者构思凶杀案,作者也构思了兰子对斧高示好,斧高究竟代表了什么?这简直是一个疯狂的交汇。斧高代表了“成为继承人的长寿郎的目的”,长寿郎是什么时候成为秘守家继承人的?答案是确定的,十三夜参礼时,长寿郎满十三岁,以十三岁少年的智力和身负大任的权威感,可想而知,长寿郎是在深思熟虑之后,对斧高进行的长达一年的“情感塑造”,也就是发生在从五岁到六岁,斧高对自己十分确信的“我倾慕长寿郎,哪怕我是个同性恋”。另一个本该由读者提出的疑问是,作者从未停止渲染“继承家业”的竞争氛围,却没说清楚,秘守家到底有什么庞大家业?换句话说,作者没说清楚,长寿郎到底继承了什么庞大家业?答案又是确定的:秘守家在当地人不清楚、当地警察也不清楚情况下,在媛首山内部,隐藏了一个“人头作坊”(也即仿制尸体作坊),此家族名“秘守”,不是“秘杀”;“媛首”是“美女的头部”,不是“无面的头部(淡首)”,更不是“女精神病的头部(淡媛)”,这个真相,包括秘守一家三个分支严肃、必胜、过于专注继承权和合力伪造杀人案的真相,仅关注媛首山就对了,而从作者暴露的关于媛首山说明里推测,进山“秘密入口”一个在荣螺堂顶端,一个在远处的繁华镇上。四、警察的四重密室【(原文片段3)“是啊,建筑物还有小斧高的监视,加上包围着四周的玉砂利,御堂建筑群处于三重密室状态……如果考虑外来的罪犯,还得加入媛首山本身,这就成了四重密室。”】这个非常拉胯的“四重密室”的判定,首先非常被读者诟病,其次在故事情节推动里很早就丢失了,但是我觉得非常值得重视的是,这是在本书案件部分,很早由警察方、从警察之口做出的推论内容,一旦找到“媛首山”这个正确结论方向,就可以大略得知,这是个在秘守家长期案件(超过想象的“长期”)里,警察经常落入的“精神分析”陷阱,包括警察发生精神分析的开端——这次是利用一个六岁孩子,斧高,警察就被诱导去判断“四重密室”了。在作者叙写的案件情节里,我觉得,作为读者是始终都在支持警察做精神分析的,作者设定了“甲子婆”、“一枝婆婆”、“女教师郁子”、“疑似被藏起来的妃女子”,一直在诱导读者去呼应“秘守家的狂女传统”,在这个诱导过程中,如果聪明的读者会发现自己和(多年来,已经数不清多少年了的)警察遭遇的诱导是近似、甚至一样的,警察会有机会直接观察和接触“行为举止异于常人”的秘守家女人们,读者会自己填满自己想象——基于怀疑她们。为何由外姓人甲子婆掌握着如此重要的秘守家继承人指定大权?性别歧视会成为杀人理由?被强奸过的女教师郁子后来怎么了?为何和几位被害男性相关的证物出现在一枝婆婆“回家”的便路一旁?为何几户秘守家有鲜少外人接触的低关注事实,又始终能提供“无人进山”的高关注角度?这本书不仅仅提供了这些反差、突然、刺激、短期处置等太明显的精神病作案特征,更是在其中提供“无人关注”甚至“失能”的暗示。在“精神病”一话题上,作者不断的、从未停止的、近乎骚扰式的自作聪明中,这可真是呈现警察悲剧的四重密室。
五、警察的第N现场下一个我要用到的推测方法是这样的,如果关于一则杀人案的推断越来越“井底之蛙”,大概可判断另有案发现场。这个理论用来证实和推测案件勘察的第几现场。【(原文片段4)“这也叫造化弄人啊。不过,富堂翁和藏田婆婆根本不可能想出无头尸替换诡计之类的东西。”“那倒也是。啊!这么说,甲子婆婆送到不启仓的饭菜是……”“我想可能是给铃江姑娘的吧。”“铃、铃江!但是,为什么……”“离开一守家的那天,她和斧高说了很多知心话。我想一定是被藏田婆婆听到了。”“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当时斧高好像看到了一个人影。”】这段引用的原文,是我想说明“推断趋向井底之蛙”这个情况,在这部小说确切发生了,有人(警察、高屋敷妙子、刀城言耶等等)提“那具尸体是玲江吧!”、“杀人的是玲江吧!”、“泄露秘密的是玲江吧!”、“是送饭给玲江吧!”……还有“斧高有不在场证明”和“杀人的是斧高”同时出现等等。这类情节,难道用“是密室”仅一个理由就敷衍够用了?仍旧回到作者写作初衷“破案”本身,令人遗憾地回忆出,第一个案子“妃女子疑似被杀案”是没有任何正经的现场判断的,第二个案子“婚舍集会后连环尸体案”出现了中婚舍(疑似毬子被杀案件)、马头祠堂(疑似长寿郎被杀案件)、媛神堂(疑似纮弐被杀案件)三处理论上会被定为“第一现场”的判断,事实上,在小说中是没有的,小说甚至没有提到“砍头”会发生的血迹。
留意这些细节:作者描述的“陆续被发现的头颅”第一类细节是伤害细节,那么我想问,“头颅上确切的伤害细节(作者写到铁锤重击、撞柱等)”是否令法医产生足够取证依据(而如作者臆测“不再需要这件残肢”)?作者描述的第二类细节是接触细节,包括铁锤、房间的柱子(显然,这里已经和第一类细节重合)、棒状物、柴刀、斧子、一种叫“蚕箔”的器具,又是显而易见的,还要加上作者重点描绘的“毬子脸上被洗去的厚厚的化妆品”……而至少两次发生尸体或头颅被秘守家匆匆烧掉的事情。这些都是“伪造头颅(尸体)”的细节。几乎在说明,就算使用“第N现场”的知识,关于“伪造证据”这类案件,警察是有足够的忽视理由的,这不是玩忽职守。六、警察的“末流幕僚”【(原文片段5)“案子的起因不就是秘守家根深蒂固的差别对待吗?”】语出“刀城言耶”,这位作者杜撰出来,代替自己“仅有写作构思”,发生“可能有了案件构思”,甚至“终下市的割喉案还没破呢,考虑下他”的第……N个人。如果书中人把这个原因当作“起因”,那么足以令读者思考,这样潦草的“起因”判断,和其继而提供的大量的“起名”、“嵌字”、“互换”这类推测呈现的“原因”,构不构成“必然杀人的促生”即“动机”?至于上一个被指责“你是凶手”的是谁?对了,是高屋敷妙子。作者为此疯狂编造了高屋敷妙子院子里挖到了尸体!【(原文片段6)比如,关于媛首山连环杀人案的真相,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推理:古里毬子是女性,江川兰子被认为是女性,而现在知道了长寿郎也是女性→那么案发后出现的一男一女两具尸体便与上述认知互相矛盾了→由于古里毬子和长寿郎是女性乃确凿无疑的事实,所以男尸必然是江川兰子→所以女性的江川兰子是冒牌货……如此这般,不仅读者能轻易窥破真相,当年警方若是知道那条最终线索,想来也早就能破案了。】这段原文也是语出“刀城言耶”,可是在这部小说里,警察早已淡出了人们视线,读者只看得到“末流幕僚”。【(原文片段7)因此,她认为不在三夜参礼这个特殊的日子实施大型咒术会显得不自然,制造了替换两人性别的假象,然而其实是换回了原样。连淡首大人也完全……不、不,还是别信口开河的好。】语出“高屋敷妙子”,这是作者让高屋敷妙子亲口承认自己可能随时信口开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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