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遍刚看完,觉得很奇怪。明明很平淡,怎么就是那么有名的名著呢?难道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篇幅很短,语言也不是很华丽。里面的主角像朋友一样平平淡淡地讲故事,没有什么波澜(确实有点不符合常规)。我只花了大约两个小时读完,有些意犹未尽,然后开始思考整本书。一下子就明白了很多东西。这或许就是名著吧,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过去这么多年,书中的内容仍然适用。(以下内容有剧透)主人公默尔索是一个小职员,当老板派他去巴黎时,他表示无所谓,毫无雄心壮志(他年轻的时候很有斗志,但渐渐发现努力没有什么用)。我猜他可能是被生活折磨过。这点和现在流行的躺平青年很相似(佛系)。既然努力没什么用的话,那就躺着。没想到在1940年的法国居然也有这种思想,果然历史会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他的母亲去世了,他对此漠不关心,在棺材前吸烟喝咖啡牛奶,没有流一滴眼泪(也是他被判死刑的重要原因之一)。女友喜欢他,想和他结婚,默尔索直言可结可不结,你想结婚就结吧(1940年的大直男!)。有人想和他交朋友,你愿意就交吧。即使最后他被判死刑,他也很坦然。当神父试图让他信奉上帝时,他直接表示不信(那个时代的无神论),几乎弄瞎了神父。然后引出了每个人都被判了死刑,你这个被判了死刑的神父有什么资格说我。是啊,每个人都被判了死刑,不同的只是时间而已。作者直面死亡,不怕死亡,消除了人们对死亡的恐惧,让读者思考更多关于死亡的问题,死亡也许并不可怕。最后审判默尔索时,书中对他的局外人形象描述得非常生动。他居然没有任何发言权,自己的生死仿佛和他无关,整个判决全权交给了律师代言。讽刺的是,他只是简单地失误杀人,本以为会很简单,结果因为在母亲葬礼上的冷漠而被指控为有意杀人,成了冷漠的故意杀人犯(个人觉得,默尔索已经洞悉了一切,思想已经超越了生死,他自己后来面对死刑也毫无动容)。其实他只是一个真正的局外人,对这些事情不关心而已。加缪在二十六岁时就写出了这本书,真的很厉害。再看看我们二十六岁的时候,真是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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