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虽然原文应该是法文,但是原以为在英文里,局外人应该用outsider,没曾想是stranger。一琢磨,用陌生人来回想默尔索的各种心态,好像一下子全然明白了。
如果把书中出现的母亲、玛丽、邻居老头、皮条客、阿拉伯人、神父等等所有人全部当成是陌生人来看待,莫尔索的种种反应和心理特征就好理解多了。但是世人又怎么会把自己仅有的亲人、伴侣、朋友当成陌生人呢?人就是因为有了社会属性,才让人与其它动物有了本质的区别。而书中描述的莫尔索,对于母亲的离世无动于衷,对于和玛丽结婚也是“都行”、“随便”的心态,对于交朋友也是勉为其难,满不在乎,神甫来开脱时把人赶了出去,杀了人更是在要判处死刑时才会稍有恐惧。无所谓,也便无所畏。
我在想,现实中真的会有这样的人吗?但如果只是把莫尔索当成一个极端,世人不必爱我,我也不爱世人。“如果我终将死去,可以是在以后,也可以是在明天,又有什么差别呢?”把现实中部分的人的“佛系”心态无限放大,似乎还真的能看到各种影子。但即便是十恶不赦的罪犯,大约也会对世界心有眷恋吧。
我记得史铁生有一篇散文写的是“死神的克星”,里面总结出死神最大的克星是人的欲望,欲望是支撑着往下活下去的动力,即便痛苦可能是大于快乐的。而莫尔索则是一个反面,他似乎失去了一切的动力。他有很细腻的触感,每一处关于周遭环境、阳关、沙滩、海水以及心理的描写,都明示着这些东西。预审法官和律师问的各种问题,他也明白那些哪种回答对自己说有利的,但是最终他还是什么都没有做。面对一系列的指控,他考虑了一下,最终什么都没有说。“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什么都没有做”。
这本书让我们去读这样一个人,但不去做这样的人。我们要认真帮助亲朋好友,给他们出谋划策,甚至“多管闲事”,对陌生人陌生地方发生的不平之事积极参与,为世上不平之事尽力发生。为了某些事情会言不由衷,甚至说假话,但我们仍然可以直面内心。
人还是有所畏,在乎,才会参与。虽然有悲欢离合,我热爱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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