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是《森中有林》,因为它的写作风格很符合新概念作文的特点。
看到郑执是1987年出生的,初中时应该正值新概念作文盛行的时期。那时我对几种写作方式印象深刻:华丽辞藻堆砌、无病呻吟、故弄玄虚、多角度描写同一事件、创造虚幻意向、比喻比拟等等。而郑执的这本书充满了那个时代的"遗毒",但他能够在其中脱颖而出,这使得他成为一位优秀的作家。
当我短暂地迷恋“新概念”文体时,我的语文老师对我又爱又恨。他们经常夸奖我的文采好,结构巧妙,但又告诉我这样的写作方式在高考文都中得不到高分,或者说我会走到死胡同。那时我并没有在意,甚至因为青春期的逆反心理,我觉得我在走一条别人不走的路,感到自豪。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和我一样热衷于文学的同龄人,大多也走了这样的路,但大多数这种“套路”已被时代抛弃,最拥趸这些“套路”的人被抨击得最狠。就像那些打扮得“非主流”的人一样。
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就在于我所述的。我很高兴我们曾经信仰的东西并不毫无用处,它们是培养我写作能力的养料,使得我的作品更加丰富多样。同时,它们也是森密的森林,其中有树木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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