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贺雪峰的学生。本书主要基于田野调查经验,阐述乡村治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乡村社会变迁两大背景下继续优化的路径。核心在于以现代化手段重铸乡村自治体系,将中国传统的基层自治末梢重新连接到行政体制上。问题或许在于,乡村自治体系的崩溃是一个社会转型问题,在部分先行富裕的地区或者可行,在那些“外出打工大省”又有何用呢。
本书的背景是“乡村需要治理”,这种需要是双向的。一方面,传统乡村并不需要治理,只要持续供给资源和劳力,就不会受到政权的关注。另一方面,古代城乡通常表现为单向供养的关系,城市离开乡村无法存续,而乡村离开城市只会更加安宁平和。因此,古代政权尽管没有实际治理乡村的行政能力,但根本上还是没有此种意愿和必要。乡村自身也不希望被治理。
现代中国在这两方面都出现了变化。中国与欧洲、美国等大多数参照国家不同,并未经历大规模的土地私有化、集中化,反而将土地划归村集体。这一做法在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目前正使得“三农”问题成其为一个问题,复杂的人地关系阻碍了人口、土地、农业、村庄的现代化。传统乡村社会快速瓦解,相应的社会规范、人际关系、村社事务都在变化,而国家行政体系还未能进入乡村。因此,一方面是乡村需要治理,另一方面是政府获得了更为充足的资源,具备了治理乡村的能力。
由此,吕德文谈的就是“如何治理乡村”,回答是“有为而治、节俭高效”。节俭、高效是有为而治的特征,节俭强调乡村治理体系的低成本、简约化,高效强调这种治理体系能够切实解决问题、满足需求。这实际上是要求乡村治理能够有效粘合传统自治模式与现代行政体制,寻求一种能顾兼容非正式协调模式与正式体制机制的制度空间。
《有为而治》的大部分内容在于结合田野调查材料,就属地管理制度、乡镇体制、乡村工作共同体、群众路线、监察、法治和技术治理等方面,具体观察当前浮现的一些有益做法,总结经验模式。浙江汪集街道、江西永新县比较典型,尤其是做好国家行政体制与非正式治理体系的连接,通过设置中介过渡机构实现了任务、人事、制度的分层混合,既保障行政体制规范完整,又具有较强的事务办理能力。
但是,传统乡村自治体系的崩溃既非国家政府有意为之,亦非乡村居民故意选择,而是中国现代化、城镇化发展历程的自然结果。目前看来,乡村空心化程度仍在加剧,老龄化不可避免,土地流转困难重重,乡村事务不断增多的同时,自治能力却在不断下降。简约、高效的有为而治体系需要乡村居民维持着相对稳定的人际和劳动关系网络,在那些“老人带小孩”的外出务工大省,又该立足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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