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讲,这本书我有点看得难受。前面三十章的霍格沃茨鸠占鹊巢过于冗长,且沉重乏味。直到最后尝试去魔法部救小天狼星,才终于开始好看起来。
我特别喜欢和深刻印象的有两点。第一,夜骐的设定,只有见过死亡才能看见,有一种苦情的浪漫。同时,后面只有被预言才能拿到语言球的设定也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二,捣蛋鬼兄弟和卢娜的刻画很吸引人,尤其是哈利最后和卢娜的对话。虽然只是几句话,但却比之前其他人的话更有力量,「它们会回来的,它们最后总是会回来的」。甚至连金妮也变得有趣了。
第三,双面镜的遗憾。明明有更好的方式,却直到最后才发现。这种惋惜虽然是刀的尖锐,但令人动容。
第四,双预言之子的设定,恰恰是纳威。纳威是那么普通甚至可怜的,但又是那么努力和勇敢的。我真的很喜欢这个设定!
至于主角团,哈利的糟糕恋爱和逞英雄,让人无法明确勇敢和自我之间的边界。罗恩的存在感一直模糊,而赫敏的好学和啰嗦直到将坏校长带到禁林才让人感到舒服。詹姆和小天狼星在少年时期对斯内普的刻薄和对邓布利多「去神化」的描写,使人物更加立体,但并没有让人更加喜爱。看的时候和哈利的感受差距太大,那一段说教的意味过于强烈,而且很冗长。
最终对战即将开始,但其实主角团的力量提升并不明显。也许我们喜爱的并不是最终决战的快意恩仇,而是琐碎的魔法世界中偶尔的惊喜。所以即使世界观宏大,再怎么华丽收场,也很难完全取悦读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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