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完了《爱的艺术》,摘出来了几句深有感触的语句: “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使我充满了欢乐。我感觉到自己生气勃勃,因而欣喜万分。“给”比“得”带来更多的愉快,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因此对人来说最大的需求就是克服他的孤独感和摆脱孤独的监禁。他可以把他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他的生命给予别人。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一定要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应该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他应该同别人分享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简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他丰富了他人,同时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时,他也提高了对方的生命感。” 爱情中“给”的更多的人反而是自私的人,不顾对方能否承受,只是达到了自我的快乐。当真正无惧孤独的时刻,似乎就是可以讲爱情的时刻。最后一句我不加赘述,已经说得很棒了。好想把它不读不能谈恋爱的那种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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