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短袜,身高四英尺十英寸。穿着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在我心目中,这是所有的小说里最美的开头,扑面而来的是无尽的宿命感,浪漫恬静背后的苍凉仿佛要夺文而出。
那么,我们又为什么偏要把《洛丽塔》解读为是一个恋童癖视角的伪装和洗白的罪孽之书?文学本身就是高于现实的谎言,我们不应当用道德规范衡量它的艺术价值。
亨伯特在他全文最后的自白中说,他和洛丽塔唯一可以共享的永恒是预言家十四行诗艺术的避难所。能够抵御岁月侵蚀的,不是任何具像化的人或事物,而是作为艺术而活着的“洛”。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她是我们在时光深处留下的幻想痕迹,是每个人在心中建立的水晶雕像。这个幻想中的“洛”,是以浪漫为掩体的戏仿,是所有欲望的集合,是记忆中珍藏的闪耀但隐晦的七彩光点,我们无比迷恋她,我们无比依赖她,她是我们毕生追求完美的代名词,是值得我们倾尽一生去守护的信仰支柱。
“我站在这高高的斜坡顶上,倾听那微微的音乐般的震颤,倾听那轻轻的嗡嗡声中间火蹦出的欢叫声。然后我明白了,那刺痛心扉、令人绝望的东西,并不是洛丽塔不在我的身边,而是她的声音已不在那和声里了。”人生的最大悲剧,莫过于“洛”的永远消逝。当欲望的信仰不复存在,灵魂就犹如漂浮在虚空之中,无所寄托……
不过谁又能说,每个人自以为是的七彩光点,不是囚禁我们、阻碍我们看到真正光彩的荆棘和链条呢?在这个意义上,安娜贝尔和洛丽塔都是亨伯特的铁条,是他的,也是我们的指路明灯。
与其说它是欲望之书,不如说这是一本悲悯之书,恰恰照出了人生的心魔,它是时间的艺术,映射出我们的审美狂喜。
“把罪行变成喜悦,把痛苦变成快乐,把折磨变成销魂,以及把死的愿望变成压倒一切且不可言状的爱的情感……然后体验一种神秘的狂喜”,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便都是如此,拿蝴蝶扮作叶子,拿叶子幻想蝴蝶。她绮丽浪漫吗,或是她污秽肮脏吗?她也许是我们苦难的源头,却永远鲜活年轻永远不可或缺,“那时候,不仅一片叶子的所有细目都得到了美妙的表现,就连被虫咬破了边儿的洞的斑纹也被模仿的淋漓尽致”,不论如何,她都永远美丽。在这里,我们可以是亨伯特,也可以是臆想中那个如梦似幻一般的女孩洛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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