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都怕被狐狸精缠上,可是谁也不知道,狐狸精也害怕被人缠上。自从堕入情魔,着迷地爱上了元丰和王家这一家人,我就知道,这一劫,我恐怕要渡不过去了。还好,在只剩下一百年道行的时候,我用我最后的法力,把自己变成这个城里最美丽的少女的模样。元丰知道我长得变了样,他说,怎么不如以前好看了要知道,绿珠可是五百年才出一个的美人儿,这个城里哪会有呢当我再次消失的时候,元丰一家在街上看到了那位少女,把她认作是我,娶回了家。我脱身了。”——《逃不脱》
读这本时,我手边放着《聊斋志异》原文,带着点儿恶作剧心理:想看看北大才女刘丽朵女士没有在讲故事时“夹带私货”。解读得生动,才女信手拈来,笔触欢脱,画面感满满。而我,想知道她解读里最激烈的点。很有趣,有些小发现。写作者的幸福呀:人物角色可代言。
范十一娘。某年元宵节,范十一娘在街上游玩时,遇见一豆蔻年华的女子三三,两人一见如故,难舍难分。到了适婚年纪,三三帮十一娘觅得良人:一个某穷苦书生,又设计让她起死回生,躲过了门当户对的婚配。十一娘拥有了幸福的婚姻。可三三有自己的修行,不能流连人间太久,遂去,不回。本篇是全书的第一篇《镜中的芍药》,源自《封三娘》,以爱为名的首篇咏叹了友情,男女之爱倒像是闺蜜情的陪衬,有意思。其实蒲松龄原文里十一娘还有更大胆的做法,她把三三灌醉,试图留下她,与夫君三人共同生活。而三三说,当年看你美丽,心动,便被情思缠住。可我不能坏了狐仙修行大计,不能再贪恋人间情缘,安排好你的幸福,我便可离去。
《画皮》。王生二十七岁就中了秀才,下乡收租途中,遇见别人家出逃的小妾,收留到书房金屋藏娇。
王生:我这颗心,就给你永远都是一颗真心,你想要,就给你。
女子:那你大老婆呢,你的真心是不是也有她的一份?
王生:有个鬼!我对她不过是敷衍了事……
女子取了王生的心以后,王生媳妇儿四处求助,希望能将他起死回生。
作者这个部分对话甚是精彩——
“哟!大娘子,这样的丈夫,还要他干什么?你的丈夫说了,你是个贱人!为了讨我欢心,还跟我说,要把你的脑袋揪下来。”
“臭妖怪,别说了,要杀要剐,随便你!这里,有我的心,你拿走吧!”
“我要你的心干什么?它不仅苦,而且就在刚才,已经碎成渣渣了,这样的一颗心,还能吃吗?喂狗人家都不吃呢!”
叶氏仿佛觉得,这妖怪反而更懂自己的心,想起丈夫的残忍,连妖怪都不如,不禁大声哭泣起来。
“你们人类,真是蠢死了。就为这么一张皮,就能说出那么多傻话,就能背叛亲人,就能连命都丢了。多么可笑的男人!女人呢更可笑,就为了这么个男人,还哭呢!”
妖怪仿佛看破了人类的真面目,从此再也看不起人类,得意扬扬地走了。
《聊斋志异》原文里并没这段话,是作者加的。原文中叶氏吞下疯仙人的浓痰,化为王生一颗心,这里改成“吞了一颗狗心”,给了王生一条命。哈哈,读到这里,就很想笑。王生,拿你狗命来!
《薄幸姬》:陈生和朋友景生喝酒时,遇见有女子跳河,便把她救了上来,后企图非礼,女子逃到景生家。两人相处很好,女子说要回家备嫁,请等她。景生大喜过望,回到家开始嫌弃原配直到休妻,阿霞还没有回来。某天景生路上遇见阿霞已嫁作别人妇,还羞辱了他。
“我很清楚,这一刻他在爱着我,我是安全的;下一刻,当我年老色衰,他不爱我了,我会被他吞噬的,就像是一只蜘蛛吞掉一只蚜虫,蚜虫虽然心有不甘,可根本没有力气挣脱它的蛛网。”可阿霞怎么可能年老色衰呢?别忘了,她是一只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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