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总觉得蒙德里安的画作形式大于内容(指后期的色块及线条作品),然而其精简及视觉冲击却又如此经典,无论是色块的组合方式,还是精确的距离设置,似乎都是有意而为,并非只是单纯的形式感。
也正是在这样的疑惑中,这本书的确让我更理解了蒙德里安的创作历程,及他逐渐变化的对美的述求和追求——无论是早期还是后期,他都试图创造一种画作中的节奏,“不是静态,而是运动”,进而由各种形状的节奏而引发不同的情绪。
早期时,因为喜欢爵士乐,他的画作似乎也成为以色彩为主题进行的即兴演奏——就像号手的反复乐节一样迅速创造和演奏出来,却又是一系列无休止的自由变奏的一部分。
到了迸发大量色块、线条作品的1921年,蒙德里安的作品又开始遵循这样的准则——让网格在视觉上有所松动,使其明显得运动起来。
比如我在手帐中模仿的第一幅作品《大块红色、黄色、黑色、灰色、蓝色构成》(1921年)中,一个大的红色方块光彩夺目地处在画面左上部的中心,而在它的侧边网格被施以黄色,这些网格在画面边缘处是开放的。因此色彩一直扩展到画面边缘,并且似乎还在持续扩展。......它成了这样一种效果:黑色线性网格是一个来自画家的理性思考的自由游走的结构,处在一个无边、明亮的色彩世界的中心。
而我模仿的第二幅作品《纽约,1941/低音连奏爵士乐》(1941年)中,仿佛有一张画外的彩色网正在向内移动,与黑线网格结合在一起。有色与无色的系统对比完全消弭了。
(蒙德里安这时经常称他的画他不再为了新生活而圈划出一块画面性的、与现实界限分明的领地。他在这里度过的也许是他一生中最快乐和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总而言之,在蒙德里安艰难探索的过程中,也曾试图获得传统认可,也曾在与主流的碰撞中矛盾重重,他刻意忘记自己曾接受的完整的技术训练,最终在与孤独和秩序的平衡中达成自己一直致力的目标......而他画作中的叙事性、抽象的现代性,和到最后对新材料的探索,都无疑拓展了艺术的极限。
这里必须提一下,他使用的新材料之一就是彩色胶条,而这也是我在手帐中用以拙劣地模仿他的画作时所使用的材料!
所以,尽管技艺拙劣,我也算是从形式上完成了接近蒙德里安画作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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