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鲁迅两部小说集《呐喊》和《彷徨》的全部文章。回忆起小时候学习鲁迅文章,肤浅的在文章旁边做着批注,“表达了作者的愤怒”,“表现了人物的无奈”,不懂其中的愤怒和无奈,尝试着用学习技巧理解那个社会。
长大了再读鲁迅,对愤怒和无奈感到同情。并不针对具体的对象,而是对人与人关系的矛盾和变化所带来的必然结果的同情。有人称为时代,有人称为命运,有人称为规律的一种无形链接。
重读鲁迅之前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一直以来人们容易对鲁迅产生共情,对鲁迅笔下的人物抱有复杂的感情,甚至这些人物超越了个体和时代,成为了一种范式。读完之后,才发现这个答案其实很简单,简单到被人忽略。
就是鲁迅注意到一些反常的小细节,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对这些习以为常,而是进一步观察这种反常给关系带来的变化。
《一件小事》是很短的故事,放到现在就是打车遇到碰瓷的,司机却“多管闲事”主动进了句子。鲁迅的心态从“车夫自讨苦吃”到“高大”,“威压”,“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这件事里的反常,隐藏在一对矛盾的关系里——车夫遇到碰瓷的,常人的想法就像鲁迅的内心独白,料定这人并没有伤,又没有别人看见,很怪车夫多事,自己惹出是非,也耽误了我的路。
反常的是,车夫选择了扶起人来,主动担责处理这件事。“教我惭愧,催我自新”。
孔乙己里的一句话也道出了这个故事里的反常,“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长衫的进店面坐着喝酒,站着喝酒的多是短衣帮。这种反常,让孔乙己成了店里面取笑的对象。但直到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依然穿着长衫站着喝酒。对于取笑孔乙己的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鲁迅这样说,“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当习惯了反常,便不会意识到它的存在,麻木就这样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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