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发展到斯宾诺莎这里,已经把焦点全面转向人自身了。这应该就是他这本书命名为《伦理学》的原因。
本书信息量太大,全新的观点接踵而至,一时难以消化,虽然反复回顾咀嚼,仍然迷雾重重。但这并不妨碍领略他的高山仰止。
读后的总体感受是斯宾诺莎在整个哲学史中属于顶流的绕不开的哲学家,完全配得上伟大二字。从后来的哲学发展反观回去,可以发现斯宾诺莎的诸多观点是非常具有开创性、引领性的。毋庸置疑,近代哲学在他这里被大大地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如果把近代哲学的发展看作一个进球,那么在我的认识中这个过程大概是这样的:首先笛卡尔来了一个无比精准的发球,随后得到了斯宾诺莎一脚充满力量的长传,再由休谟给予相当杰出的助攻,传至康德,最后完成伟大的射门。
早先看叔本华的意志哲学,觉得很多观点无比新颖无比独到,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今日看过斯宾诺莎的文字后,才知道许多观点和角度可能其实发端于他。于是对阿叔的佩服就少了那么一点点了。
更为令人拍案惊奇的是,我们能在斯宾诺莎的哲学里看到很多与中国哲学或者说东方哲学不谋而合的观点。比如,“与整个自然法则谐和一致(P235)“类似于孔子的”随心所欲不逾矩“。还有以德服人,人心自足,人性本善,身心同一,天地不仁等等不一而足。另外,斯宾诺莎把直觉列为最高认知形式。所有这些都实在暗合于中国的佛学和心学。我认定这其中肯定有值得对比研究的价值。不过,碍于才疏学浅,没能力进一步深入挖掘,目前只能是表示一下惊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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