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二性与基督不同,因为恩典成为二性,具有神性。
诺曼无名氏的二性区分是基于以基督为中心、带有礼仪性质的王权哲学的基础本体论,而非功能性的职能和宪制性的能力。
图像学的研究揭示了顶天立地的国王和带有光环的国王。
12世纪,教宗被视为地上的基督,皇帝被视为地上的神。从以基督为中心的礼仪性王权到神权、法学性政府的概念转变。君主具有“公共人格”的二重性(这种二重性与自然身体无关),其同时具备“绝对合法”和“受法律拘束”的特点,国王对法律的服从是出于意愿而非本质。国王的中保身份从礼仪领域转移到法学领域,不再依赖以基督为中心的王权观念。君主不再是依恩典为神,而是依职位成为一种观念的人格化,这种观念同时具备神性和人性。不再是神的恩典和人的本性之间的张力,而是自然法与人定法之间的张力。这意味着建立国王权威的法律与立法国王彼此互为条件,国王为民族国家和绝对君主制的光环做好了准备。基督-国库,基督教看起来世俗的东西变成了“准神圣”的,“王国共同体”的出现,“基督的代理人”变成了“国库的代理人”。
中世纪晚期和现代国家受到教会模式的影响,特别是受到总括性合众体概念的灵感——教会“奥秘之体”的影响。
最早,“奥秘之体”指的是祝圣的圣餐,1150年之后与教会结合。圣餐成为真实的身体,奥秘之体成为教会的象征。为了平衡教会的法人化,教会对行政体进行了“奥秘性”的解释。基督的二性演变为“主的两个身体”,基督的自然身体被理解为获得法人合众体功能的有机体。教会奥秘之体的世俗化。
为了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并与教会对抗,国家开始采用了教会的词汇。国家的“奥秘之体”具有有机体的完整性和法人性质。国家奥秘之体的光环来源于道德和伦理的权威。国王与国家结合。君主是国家奥秘之体的头,人民是身体(例如英格兰的国王、贵族、平民共同构成三位一体)。中世纪晚期的王权转变为以政治体为中心。基督→法律→国家奥秘之体是一种连续性的保障。法律问题的主导地位被“国王与政治体关系”所吸收和包含。对于“祖国”的概念也是基督教传统的世俗化分支。13世纪,国家不再是个人化的,而是集体化的。国家与教会奥秘之体的类比关键在于“身体”而不是“人格”。
阿维罗伊派从无限走向无限的时间,在12世纪修正了奥古斯丁关于时间与永恒二元观的观点并引入了“永常”的概念,使其在永恒与时间两者之间都有所参与,属于天使的领域。天使的非物质性没有特定形象,与“法人”和天使的拟制相似。这种非物质性存在的身体构成了纯粹机体论中国家的概念(仅仅是某一给定时刻的“头和肢体”),成为共体永久延续性意义上的合众体。合众体的头通过代际传承构成奥秘人格。
国王头的永续问题,早期观念认为头会死,会出现过渡期。头的永续概念是由三个因素相互作用构成的:王朝的永续性(政治头的自然之体的延续性,国王的真正合法性来自王朝而非教会的祝圣或人民的选举,空位期间神圣的摄政王消失)、王冠的合众性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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