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句开始,昨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前天,我不知道。这种朴素、简单、没有情感的句子,却给了我内心巨大的冲击。默尔索是个绝对理性的人,他没有情感波动,只从逻辑去评价这个世界。他缺乏感性,人间悲欢对他没有作用。他喜欢拿铁,讨厌酷热,喜欢抽烟和追求情欲。所有的事情都是以他自己为中心,外界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他像是独居孤岛上的局外人,然而,加缪并不是这么冷漠的,所以默尔索身上也同时存在着一种忧郁的浪漫。他学着商店老板,在窗口跨过板凳并且看街景,从白天到晚上,看世俗的喧嚣。他会在冷酷而又热烈的听证会上被一个叫卖冰块的声音吸引,回溯起他的青春时光。而在行刑的凌晨,他看到星光倾泻在自己的脸上,月色如水温柔,他仍旧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在这荒诞离奇的人间,他独立于庸俗的众人,实在是幸福。这是虚无主义赋予他的幸福,因为一切都没有意义,也就不存在悲伤。从这个角度来看,书名完全解释了他的人格,就算没有这场审判他也是彻底的局外人,外界的意义和他无关,因为他的意义都是自己赋予的。但是在给虚无主义者希望的同时,这本书更多的是挑战人类的道德良心。
这本书的剧情很简单,默尔索经历了妈妈下葬、约会、帮朋友写假信、去海边度假、无意间杀人和审判死刑。杀人和死刑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荒诞之处在于审判把默尔索日常生活和杀人联系起来,说他是带着杀人犯的心情去下葬母亲的。至高的法律不存在了,只有人类的道德去随便判处死刑。在那个闷热嘈杂的法庭里,人们早就知道了他的结局。因为这场审判并不是为了正义的惩罚,而是为了资本的献祭。报社、民众的热情和法院的名声都靠着他在追悼会上喝的那杯拿铁和抽的那根烟,来重燃火焰。在资本主义的面前,默尔索已经失去了他只是一顿美食盛宴。
我认为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是荒诞主义,而前半部分则是存在主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人为自己而活,寻找自己的意义,在这荒诞悲哀的世界上,反抗。默尔索确实做到了,他不在乎世俗对他的看法,过着淡如纸张的生活。他对一切都无所谓,但他确实太过无所谓了。因为对他来说,道德并没有什么限制,才会在海滩上开枪。他对世界的反抗也没有实际作用,他只能在最后一个清晨欺骗自己说,我感到幸福极了,以后也会这样幸福。这样的反抗令人惋惜,是一种哄骗自己的方式,但对那些深陷谷底的人来说,这也是一种求生方式。因为无论在再黑暗的夜晚,星光也会落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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