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劳斯批判历史主义,因为历史主义否定了完全的自然权利与哲学,把一切都解释为时代的特点和产物,把理想的天花板拉低。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感到震撼、被触动,但也保持了一丝怀疑,无法全然赞同。虽然老师认为后人因时代的傲慢而不理解,但我认为这并非如此。相反,我十分担心自己会带着太多现代人的思维去阅读。
在批评中,有一部分是面向历史主义的,或者说是自由主义的。自由主义赞同“权利优先于善”,秉持价值中立,这种东西太薄太轻,转瞬即逝,随时可以被构建与消极。如果单从结果来看,现代社会确实面临太多虚无主义、迷茫、拜金,人们可以掌控自己的思想却不知何去何从,不再有一种崇高的绝对标准可以指引人们。可是,如果因为自由意志未必导向善就否定自由意志,这样是否公平呢?真的存在纯粹的自然权利状态吗?如果不存在,已经走入现代的人们还可能回到构建的只有少部分人关心记得的理想过去吗?或者问出这些问题的我已经是被现代性思维污染的带着太多怀疑与傲慢的现代人了呢?
施特劳斯的理论日常很少能接触到,在西方政治思想史或当代政治哲学课中也往往被忽略,因此我并不熟悉相关理论,在阅读过程中需要通过联系来帮助理解。在读到两个洞穴理论的部分,让我联想到宗教与人本性。信奉自由价值、自由地思想、行动、自我评价的人类,是否是另一种版本的因为偷吃禁果而负有原罪踏入地狱的现代夏娃?不再相信畏惧任何神与价值审判的人类,虚荣傲慢不择手段实现目的与胜利的人类是否像传说中因为骄傲却堕落入地狱的撒旦?(如上世纪末西方电影《魔鬼代言人》也谈到了西方人对自由意志的看法)。施特劳斯认为人类在原本居住的洞穴之下又创造了一个新的洞穴,在这个第二层洞穴里的人如果认为通过发明新的工具让自己上升到第一洞穴里就超越了自己的先辈,这是愚蠢不可救的。这又让我想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中著名的宗教大法官一节,因为真正的信仰太难,所以人们建构起另一套法则和信仰,用面包和现实秩序来号召统治未能进入天堂的世人,真正的耶稣或想要唤醒洞穴中人者则变成了对现实有害的异端。
施特劳斯的著作对我而言意义非凡,我希望能多阅读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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