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充满了令人难受的意识形态。
对弟媳妇的羞辱是指她叫床声太大,被称为“荡妇羞辱”。
家中房子必须给儿子,而女儿住在家里却是“客人”。
作者认为他更爱妻子是因为她是处女。
在家务方面,必须由女性来担任,无论是婆婆还是媳妇,公公和丈夫都不用操心。
甚至连闺女结婚后也成为了“婆家人”,作者也不肯为弟弟的婚礼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
整篇文章让人感到头疼,充满了这种不令人舒适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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