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将《白衣女人》列为最佳一百部推理小说,柯林斯开创了侦探小说之先河。”这是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最大动因,作为一个浸淫在推理小说界多年的资深读者,这种开先河的作品,当然要入围我的必读清单。带着类似于一种朝圣的心态,我激动的开始了本次阅读之旅。
冗长,琐碎,疲惫!这是我读前200页的状态,我的天啊!这大概是耗费我阅读时长最长的侦探小说!一般我对于推理小说的阅读速度是一天一本或者半天一本,不超过两天。但是这本书,我用了整整23天才读完。关键的原因就是那前面的100多页,我感觉我阅读的激情都被消磨没了,柯林斯居然像个耄耋老人一样还在那边喋喋不休缓慢的铺陈,营造一些自认为很惊悚的气氛,整个情节还没有完全展开呢。于是我果断抛弃了柯林斯投入早坂吝的怀抱,直到20天之后,有强迫症的我才又用了两个晚上彻底读完。
但这并不是说《白衣女人》不值得阅读,只是说它很慢热,考验着你被这个时代裹挟的快餐式神经,需要你投入一定的耐心去阅读它,像吃法式大餐,主菜总是放到靠后的阶段,毕竟是维多利亚时期的产物,带着那个时期特有的印记和性格特点。这种时代特点让我不得不想到那个时期的建筑风格和装修布置。一脉相承的繁复,方方面面。
我认为美国推理作家协会把柯林斯的《白衣女人》列为最佳一百部推理小说,大概率是因为致敬。毕竟从本格派的角度来看,这不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推理小说,他更像是一个阴谋小说,带点惊悚悬疑的气氛。无法满足一个纯推理小说迷的全部激情,并且他带着古典文学的气质,这会让你解密的心态不能酣畅淋漓的释放,分散注意力的东西太多,你很清楚这些都不是谜题的关键,只是作者本人自己的趣味。
故事很老套:一位绅士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拯救被设计陷害的白月光柔弱淑女的故事。恩,这很维多利亚。载体结构上从所处的时代出发很新颖,多人视角下的多角度呈现,的确不可不说为新颖。但我看过太多推理小说了,类似的设计结构,被使用过无数次了,甚至法庭证据陈述式对抗的发展也看过不同的作者写过很多次了。(阿婆就使用过,还用日本作者用烂的双胞胎梗),所以对我的新鲜度打大折扣,甚至对比后世的推理名家,从结构角度看,还很不成熟。文学性上看,柯林斯的底蕴展示无疑,文笔优美,气氛渲染到位。埋线清晰,人物性格明显。当然要到书的二百页之后,会给你带来无尽的享受。
内容上爱情很脆弱,劳娜的林黛玉气质太浓,实在是让我提不出兴致,总感觉那强烈的爱不过是源于一次生理性冲动,毕竟哪个男人不爱柔弱美人呢,何况是穷画家哈特赖特,大概率上劳娜是他这辈子可能见到的最富有且最貌美最好拿捏的女性了。
最喜欢的是玛丽,虽然不能接受她为姐妹一心奉献牺牲的人物设定,但是她勇敢,行动力强,坚韧且有主见的像个现代女性,是本书中最大的闪光点,让我无数次为她举杯鼓掌!让我想到了英国文学中无数的自强女性:Juliet,Catherine,Jane。如果柯林斯肯在玛丽身上多下点功夫,稍微偏爱一点她的话,我觉得她的存在将不亚于上述的女性。可惜她在柯林斯心中就是个推动剧情的服务性角色,一切的闪光需要为男女主让位。
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古怪,病弱永远躲在书房里指挥贴身男仆的叔父费尔利,柯林斯真的是把我想象中的英国庄园老爷们的形象完完全全的描述出来了。他无情,自私,苛刻,却又愚蠢自大。总是被各种人利用,但又不能说他是个绝对的坏人甚至有时候你会觉得他很温和,至少他从未想过伤害别人。却又结结实实的做了推手。是个矛盾又古怪的存在。有一种让人无法忘记的奇妙魅力。
总之,你不当侦探小说,不渴求解密,可以接受舒缓的节奏,那《白女女人》还是很值得阅读和推荐的。绝对会给你带来不错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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