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评人,只说诗。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一代人》)顾城仅用一首两行的诗,就给几代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除了《一代人》,他还有好多好多首诗。他的大半生都在写诗,他的诗歌和呼吸同频共振。
顾城的写诗生涯,有“三分法”之说。
前期(1969—1982),纯净明丽,打造了一个澄澈如童话般的世界。他写松塔:“松枝上,露滴晶光闪亮,好像绿漆的宝塔,挂满银铃铛。”他探究星月的来由:树枝本想撕裂天空,却只戳了几个小洞,天外光亮透进,人们称之为星月。他用幻影和梦,谱一支生命幻想曲:太阳成纤夫,麦秸织摇篮,徒步的足迹像图章印满大地,连时间的马也累倒不起。这是属于整个人类的辽远歌曲。
飞扬的诗心搭载奇异的想象,种子是诗,小树是诗,路灯也是诗,粉笔还是诗……童话般的世界,处处皆故事,无处不灵动,他说“我愿在这里安歇”,花朵与露水之间藏着他“儿时丢失的情感”。
中期(1983—1986),也被称作过渡时期,诗歌风格由轻快逐渐向深沉过渡。他梦见“为了不使泪水迸落”而始终睁着眼睛的鱼,也经历过“像灶火一样爱过”到手指“触不到干土和灰烬”,最后他因害怕记起毁坏的生命而“不愿与人重逢”。
尽管如此,他依然相信歌声,嘹亮的黎明,玉米地里变成宝石的种子,环绕手杖飞行的唱歌的蜂鸟,哪怕在战争中也不改相信歌声的信念。
这一阶段他或许处在矛盾和纠结的状态,反映在诗歌中轻灵明媚和沉郁隐晦交错出现。
晚期(1987—1993),有“梦幻阶段”之说。他随时随地写诗,也随手随处抛诗,诗歌的奇幻色彩空前浓重。他以火为媒写“瞬息”:火真正会唱歌/会用光滑的被单/带走他的妻子/会伸手触摸;他写青果欢迎自己的灵魂,因为他“经过了风暴也经过了冰”。
他的最后一首诗叫《回家》,写给儿子Sam,彼时他们在阳光里享受天伦温情,却在一个多月后彻底天人永隔,这首温暖的亲子之诗即是他的绝唱,也或许是他几乎被暗夜占满的脑海里仅剩的微光,心间唯一柔软的弦。
前、中、晚期无论哪个阶段,顾城都没有放弃过写诗,诗歌俨然成为他和世界交流的重要方式,诚如他在《呼吸——所以我写诗》中剖白:“写诗的完全消失/这时我写诗/写一点/就活下去了/你不呼吸么你不写诗么”
也许他并非爱写诗,只是把它当作生活的一种方式和一个部分,我们看到的笔耕不辍、热烈不息恰是他生活的常态,记录他生命的进程。我无法理解他为人的某些行为,但被他与诗歌的痴缠感染。因此,这本书按照年份编排的方式让我很受用,年年岁岁的时光流转,就在依据创作时间排列的诗歌中,没有反复横跳,一段心路完整地铺开展现,最原汁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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