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写了短评,但因为想说的非常多,这里再展开讲讲。
读完本书之后的第一感受是:这实在是一本相当非典型的Carr作品。甚至于放在上世纪初的古典推理黄金时期,这几乎都是一本触犯了禁忌的非典型推理小说。
所谓的触犯禁忌,这部作品本身就如同书中描述的中世纪女巫一般,在严格的推理写作戒律与阅读氛围要求的面前,摇身化作一位嚣张的巫术师,奋不顾身地投身大火中,幻化成一位“不死之人”。
上世纪20年代左右,诺克斯和范达因为推理文学布下了如今仍旧闻名的戒律,这两组戒律与黄金时期的作家们一同延伸,成为维持并约束旧本格推理模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虽然此后的二十年辈出的佳作中,佼佼者们也时常并不那么严格遵循它们,但古典的推理模型仍然是如此之稳定,且在这个模型中推理本身的魅力才能有别于泛悬疑、奇幻、刑侦以及恐怖探险其他文学类型而独树一帜。
我在几年前拜读完《三口棺材》后,写下这么一段评价:
某种程度上,卡尔阐释了推理小说与魔术的结构上的相似性,即最重要的不是原理本身,而是呈现原理的表演方式。
但观众身份上固有的片面性,往往会过于关注诡计原理,以至于许多人在越是不可能的谜面下,揭开那个如此简劣的谜底时,会高呼大失所望。但推理与魔术仍不相同,推理在最后必须揭开谜底。因此推理是一条有尽头的路。
这段话是我个人认为《三口棺材》中超越“密室讲义”以及事件诡计本身,最核心的部分;它也代表了我心中Carr对于推理的类型学上系统化认识观点——即推理文学中,推理事件的演绎性,要远远大于诡计以及手法本身。
过分崇拜诡计的华丽性,在(我认为的)Carr看来,一点都不酷。
在此基础上,这似乎就揭示了推理与魔术两种艺术创作间非常紧密的相似性。但与此同时,也表述了推理与魔术的不同,即推理永远需要解开谜底,而魔术则不用(亦或说不能)。换句话说,魔术像是推理的前置情节,而推理也必须在揭开答案时才能成为“推理”,这是其任务,也是其宿命,甚至也可能会是其局限性。
然而在《燃烧的法庭》一书中,我认为Carr并没有牢固地完成推理这个必要的任务。亦或说,他用了一种调戏的口吻,背叛了这一宿命。
全书对中世纪的“女巫刑法”以及“投毒巫术”进行了充分地描写,这些描写趋向为一种神秘主义和黑宗教感,并在其中对推理事件的谜面充满了相当多的魔幻风格的怀疑倾向引导描写。在3/4章节处,本书的侦探才登场,且在靠近结尾时以“死掉”的方式背叛了侦探的角色形象。然后在本书的最最后,Carr通过一小段魔幻的章节进行了情节的反转,并摧毁掉了之前的物理推理链条。
即便是那个古典时期的名作里,推理多层反转的架构也并不是稀奇玩意儿。但他们大多仍在遵循一定的模型约束,比如无论多层反转,但每一层次的推理都仍是架构在唯物推理基础上的;再比如尽管反转,但大多对前一推理链的局部
相关推荐
© 2023-2025 百科书库. All Rights Reserved.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