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意识到四年前的初夏里我第一次阅读马尔克斯的作品《百年孤独》,如今又在这样一个季节里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它让我回想起读《百年孤独》时的各种事情和感受。相比之下,我觉得自己更能接受《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些。四年前的我对于《百年孤独》中的陌生经验和奇怪情欲感到不知所措,而现在,虽然并未亲身体验,但它所描绘的场景却在我可看到的视野之内。
读完之后,我隐约觉得,整个人生都像是一场狂欢,在生命力的激情中体味人生百态,人情冷暖。我们执拗地为着自己的信仰活着,守着坚贞,放纵欲望,起起伏伏。《百年孤独》勾起了四年前我对于人际关系的恐惧和失望,而《霍乱时期的爱情》则让我从焦虑中慢慢平静下来。生活,便是在一点一点的平静与刺激中耗尽。我们不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会相爱,会憎恨,好无赖,会崇高。我们会嬉笑怒骂,在困难与挫折中前行。阅读亦如此,生活亦如此。为何要执拗于一个结果,一个结果未必让人欣喜,结果承载了太多理想化的人欲。慢慢地走,慢慢地欣赏。
除此之外,我不得不感叹马尔克斯的语言。尽管全书讲述了众多人物的故事,叙述语言却是第三人称内外兼加,几乎很少有人物的直接引语。虽然结构跳跃不停,包括结尾的一生一世地远航,但它却成功地抓住了我的阅读欲望。另外,和《百年孤独》一样,本书的开头也很出名,因为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视角互相交织。而其余的句子,也常常像这样类似,我又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如此形式地写下这些话。(或许是我太痴傻了)
人情欲望,贯穿整个故事。在这里,情爱描写就像一幅幅画作,与《百年孤独》中强烈的动物性描写有所不同。在这里,我感受到的是“人”之间的温情。也许是我“长大”了吧。 生死一辈子,不过是喜欢一个人、一个城听或者是一个东西,兜兜转转,迷茫彷徨,最后还是化为尘土,归于尘土。其实,这个世界上哪儿有任何道理可言呢?
期待再读这本书时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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