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在上一本书的《走夜路请放声歌唱》书评中写,李娟写自己喜欢的东西,结果别人批评她,说她写的不好,不如之前阿勒泰写的好。于是,李娟就赶紧写了《冬牧场》,保持之前的风格。等到李娟写《春牧场》时,我觉得写作情形是这样的:写作有收入之后,无论如何是不能再回去做裁缝了,李娟又不是没吃过苦。何况写作也就是努力一下子的事,但直接说写作赚钱这件事,还是换个委婉的说辞。于是,李娟在《春牧场》的自序里面,有鼻子有眼的说到,“但写到后来,态度渐渐复杂了,便放弃了判断和驾驭,只剩对此种生活方式诚实的描述……” 这就是我感觉中的李娟。反正李娟写点真实的东西,若读者不喜欢,也要看所谓的原生态,牧民的原本生活,那就写一写呗,反正也不白写,一方面让读者高兴,一方面让自己有了收入。
我对本书一些事情记述读得津津有味,比如牧民千百年来为什么要不停的搬家,不停的转换牧场。在夏天到来之前,南边的积雪渐渐消融,羊群没有水喝,所以要向北迁徙,追寻积雪尚未融化的牧场;在冬天来临时,大雪埋住了青草,又要冻死羊,所以要向南迁徙,要羊能挖开积雪,找到牧草吃。哈萨克牧民礼性大,如果有骆驼队经过,即使自己家只有很少一部分酸奶,也要给骆驼队喝。路过的陌生人,进到帐篷里来喝茶和吃饭,就仿佛进了一个免费茶馆和餐饮店一样自然,唯一拘谨的可能是这家人并不认识,初次见面时有些羞涩。这种习俗,保守了牧民千百年,让他们在旷野牧羊的时候,能够互相帮助,极大提升了生存概率。
唉!李娟前几本书好看的原因,是在牧民平凡的人生,平凡的日子,加上了自己的视角,加上了自己的价值判断。一旦进行所谓的“诚实记录”,味道锐减啊!就像老刘看康的小作文,若是康写啥老刘就脑袋不转弯接受,也故作客气的不做价值判断,那样的人数不是已经很多么,全世界大约有七十多亿吧。那样鬼气的很,就和李娟这本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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