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篇文章的时候,一直觉得观点过时,充满了对耽美的刻板印象。但看完以后,我觉得,与其说作者对耽美的看法过时,不如说她没有分得太清楚网文类型,甚至将女穿男言情、男宠为主角的男频、同志文学和耽美混为一谈,没有区分。过去,因为耽美是一个新兴题材,野蛮生长出现了很多奇怪的文类,比如活恶,但现在这个题材已经成熟,越来越脱离同志文学的范畴,我认为已经无法混在一起说了。
现在的读者经过耽改剧和rps同人的启蒙熏陶已经不需要像早期我们这一代腐女一样慢慢了解男人爱上男人是什么样的心态。耽美有了ABO、哨向、虫族之类的设定,简直如虎添翼,再也不需要去纠结同性恋人如何面对别人的质疑,如何传宗接代。在网文飞速发展的十几年间,作者探讨的很多问题已经失去了意义。真正值得探讨的是耽美和言情虽然面向的主要群体都是女性读者,但写作视角是完全不同的。比如言情中男主家暴女主无疑是很下头的行为,所以即使男主肉体虐女主,最后也要补充“伤在你身痛在我心”;但在耽美中,攻家暴受,最后“追妻火葬场”,太常见了,大多数女性读者根本不会觉得攻是个下头家暴男,甚至会因为受表现出排斥攻而认为攻很可怜,受付出比攻少,这都是真事。稍有了解就会知道原耽作品的三观有些还是蛮炸裂的,不只是作者说的代孕问题,这个已经通过ABO或是其他设定解决了。实际上,女性角色已经不再被需要,写男小三就可以了。按照作者的观点,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就不得而知了。
说白了,耽美这种东西是为女性消费者而生的。千百年来男性都在凝视女性并消费她们,那么女性消费男性又有何不妥呢?没有必要扯些同性恋的议题,只需简单理解为,适合女人看的东西。
(PS:耽美男作者还是存在的,但他们的创作心态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多半写不合女性读者口味,当然也不符合男性读者口味,我觉得他们还是很有勇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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