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现实的社会建构》后,再阅读这本书,发现了一些类似的观点。疯癫是由社会构建的,而社会又是由人构建的。人们被赋予了在社会中扮演不同角色的权利,同时也受到了来自社会对疯癫的定义和界定。时代背景的不同也会导致疯癫的定义和内涵发生变化,而人看待疯癫的立场也会随之改变。
人类自认为已经从野蛮走向文明,因此对于疯癫的治疗也被道德化了。但是福柯总是能够看到文明的另一面,比如质疑监禁的效果是否真的比古代残酷的肉刑更有进步性。在表面的进步下,实质的效果是让监禁变得更加确定、合理、正当,并将施权的过程完全程序化和合法化。对于疯癫的治疗也是如此,从疯人院转向疗养院,虽然手段上看上去更加文明,但实质上却将疯人置于类似杨永信学校的环境下,通过道德规训和行为奖惩来“治疗”他们,甚至像训练狗一样去塑造他们的行为模式。这真的是进步吗?
当然,福柯也没有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他只是从不同的视角去审视这种“进步”。同时,这本书也受到时代的限制,其中涉及一些专业性的内容,在现今看来可能已不太科学。顺带一提,书中提到的治疗疯癫的方法都十分可怕,唯有旅行一招或许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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