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徐志摩及其《再别康桥》这首诗,教科书已经有详细的介绍了。我想谈谈我的见解。我在电视上看到所有的朗诵名家,包括那些文青们,几乎都把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朗诵得太过随意了!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理解这首诗,无法把握其中的基调。读书、理解诗意、朗诵都需要像孟子老先生教导我们的那样“了解人性和世事\"(鲁迅在《题末定草》中也有类似的说法)。
徐志摩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在2016年到京津求学,在老师梁启超的引荐下,2018年去了美国留学。他渴望涉足西方的民主自由和博爱的理念与文化。期间,他与妻子张幼仪离婚,并登报广告。他在美国获得了文学硕士学位。他为了追随罗素而去了英国,在剑桥大学当旁听生。在这里,他偶遇了他之前认识的林徽因,当时她刚16岁,来剑桥游学。他苦苦追求林才女,闹出了一堆绯闻。后来,林同学和梁同学订婚,一起去美国留学。失恋的志摩诗人,开始追求老同学的妻子陆小曼。再后来,为了给林徽因在京演讲献花,他在途中遇到飞机事故身亡。我们需要了解徐志摩短暂一生的经历。他向往的是欧美式的政治和伦理价值观,以及艺术观。特别是在剑桥的两年生活,他觉得那里特别宁静温暖,以至于将剑桥翻译成了康桥!这里有他的英国梦、康桥的爱情;这里形成了他独特的人生理念——对爱、自由和美的追求与信仰,形成了一个理想的人生模式,能与一个美丽优雅的女子自由结合。
《再别康桥》的意境和基调以轻快飘逸的外表掩盖着一种淡淡的、无奈的伤感。整首诗以康河为中心营造了一个美丽而温馨的画面,创造出浪漫唯美的氛围;这种氛围蕴含着他的英国梦和康桥的爱情——在康河的柔波中,我愿意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清泉就像天上的彩虹,沉淀着我五彩斑斓的梦想。寻梦?撑一支长篙,去探寻更深处的青草,满载一船星辉,在高潮时应该唱出来!但是,我不能歌唱,悄悄地离开是离别的笙箫。就连夏虫也能体会到我的心情——康河再美,也是我的母校;我的初恋就留在这清泉里吧。所以,我轻轻地来,不要打扰我的母校之美;我悄悄地离开,不会带走一片云彩,因为“宁馨儿”会因此而消亡。我发现,黄磊在电视剧《人间四月天》中,把《再别康桥》朗诵得太温柔、太快乐、太没有感情的波澜。周涛、董卿、朱迅、濮存昕、康辉等人,也许会嘲笑黄磊的学生味,但他们自己也不过如此。而王菲唱的该剧主题曲《再别康桥》,歌声颤颤地、伤感地,尤其是结尾处用了重音,是错的。徐志摩是悄悄地离开,为什么要用高八度强调“不带走一片云彩\"呢?朗诵家徐涛大胆改革,把《再别康桥》朗读成了电影对白的样子,完全没有了原诗中的音乐之美。我认为,《再别康桥》的朗诵或歌唱,在开头到中间,可以视为肖邦式的小夜曲,特别要注意大部分是三个拍子: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朗诵到以下,诗情发生了变化,朗诵者也要表现出感情的变化: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深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之中/放~~~歌!(高潮处,高音)但~~~~/我不能/放~~歌(最低音)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次低音)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声音轻柔,缓慢,留有间隔)徐志摩在他的《猛虎集》的序文中说:“诗人就是一种痴情的鸟,他用柔软的心紧贴着蔷薇的刺,不停地唱着星月的光辉和人类的希望,只要他的血液不从他那美丽的花刺中滴下来,它就会一直唱个不停。他的痛苦和快乐都是一片深邃的海洋。”我对这些话感同身受!好的诗是经过用心创作的,而好听的诗歌需要经过好的朗诵(吟咏)才能呈现出来。现在是三伏天,天气炎热。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书,心情会变得平静,自然而然地感到凉爽。
相关推荐
© 2023-2025 百科书库. All Rights Reserved.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