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MA法则是由美国广告学家E.S.刘易斯于1898年首次提出的。它的含义是引起注意、产生兴趣、培养欲望、形成记忆和促成行动,这是一种动态引导消费者心理过程并将其顺序化的法则。
按照AIDMA法则,广告首先要引起消费者的注意,让他们注意到广告的存在;然后要激发消费者的兴趣,使他们愿意继续阅读广告内容;接着要培养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让他们产生想要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冲动;然后要让消费者记住广告的内容,使其在购物决策时能够回想起广告中的信息;最后,广告需要促使消费者采取行动,进行购买。
AIDMA法则指导了消费者从注意到广告到购买商品的心理过程,并帮助广告更有效地引导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
相关推荐
© 2023-2025 百科书库. All Rights Reserved.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