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群熙攘的超市,我初次遇见了以琛和默笙。如同后记所述,当时我突然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情感。或许,若相遇时间或许再早一些或晚一些,那么他们就不会是他们,而我也不会是我。缘分总是那么神秘而玄妙。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不断地打字写着他们重逢的场面,一遍遍修改,直到满意。而他们也同样对此感到满意。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待时,提前拿出白纸记录下情节,生怕灵感转瞬即逝。即使在上课时,他们总是不安分地在我的脑海中不断演绎,让我无法专心学习。只有在笔记本上不停刻画他们的名字并调整情节,才能获得抒发后的平静。
时间无情又美好,现在已经七年过去了,和以琛默笙分别的时间已经与我开始写这篇文章时一样长了。嗨,以琛默笙,我们又相见了。
顾漫她说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 她说她喜欢晒太阳,喜欢到处乱爬,喜欢悠闲度日,喜欢一切让人温暖感动的东西……她说她的愿望很伟大,要天下太平,然后,渺小的微不足道的她和父母还有朋友们也很太平……她说她的目标很渺小,片瓦遮头,每顿有肉,然后抱怨房价好高,幸好自备龟壳,环保便携又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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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价
2023年又重新看了一遍电子书,因为一遍遍刷着短视频觉得不过瘾,于是看起小说,在某个片断的时候就觉得熟悉的感觉,好在自己之前有这个记录,确定了我这份熟悉感的来由。喜欢过人东西还是会反反复复喜欢,人也是如此吗?...
杨宁说,增强真实感的方法是增加细节,本文都是泛泛地描述,大概因为顾漫那时也只是个大学生吧,很明显的学生对职场的意淫之感,没真实感。举例来说,七年在现实生活里是会把人脸都忘干净的程度,但在书中只是一个时间长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