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贺毕行政管理的公司发生了钻石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贺毕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人。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切?显明的事实与隐瞒的真相之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落差?聪明敏锐的侦探宋戴克医生,以他专业的知识理性思考,松动了毋庸置疑的如山铁证,案情急转直下,令人拍案称决。
作者简介:理查·奥斯汀·弗里曼(1862-1943)。
英国作家,生于伦敦苏活区,裁缝之子。大学时专攻医学,毕业后前往非洲黄金海岸的英国殖民地执医,长达七年。后因为健康原因回国,不再从事专职的医务工作。
在写了一本颇受好评的游记之后,弗里曼开始转向专业写作。他初与友人共同以“CIFFORD ASHDOWN”(克里福德·阿什当)为笔名出版了一些犯罪小说。而后“单飞”,创作了以宋戴克为主角的系...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伦敦,贺毕行政管理的公司发生了钻石窃案,空空的保险箱中只留下一个血红的拇指印,警方循线索找到指纹的主人-贺毕先生的侄子罗宾并指控这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为嫌疑犯人。然而,一枚红拇指印能否说明一切?显明的事实与隐瞒的真相之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落差?聪明敏锐的侦探宋戴克医生,以他专业的知识理性思考,松动了毋庸置疑的如山铁证,案情急转直下,令人拍案称决。作者简介:理查·奥斯汀·弗里曼(1862-1943)英国作家,生于伦敦苏活区,裁缝之子,大学时专攻医学,毕业后前往非洲黄金海岸的英国殖民地执医,长达七年,后因为健康原因回国,不再从事专职的医务工作。在写了一本颇受好评的游记之后,弗里曼开始转向专业写作。他初与友人共同以“CIFFORDASHDOWN”(克里福德·阿什当)为笔名出版了一些犯罪小说。而后“单飞”,创作了以宋戴克为主角的系列故事,《红拇指印》是第一部,发表于1907年。弗里曼将他的专业知识通过宋戴克这个角色发挥出来,结合科学的观察与对犯罪的推理,使作品充满知性的愉悦,另外,他创造了“反叙式推理”形式,故事开始时,读者已然知晓凶手,悬疑的趣味来自犯罪过程的逐步揭露,层层还原,这种形式本身,亦是作者“实验精神”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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