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名作家心中,文字有着与常人不同的神圣性。当我初次阅读《金刚经》时,就有一种深深的感触。佛经众多,千篇一律,但唯独鸠摩罗什翻译的金刚经广为传诵。这是因为他独特的文学修养,将文字的艺术性和韵律融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音乐般的文字节奏。他的文字驾驭能力实在难得,因此他成功地宣扬了自己的信念。
《我为什么写作》是乔治·奥威尔的作品集。熟悉他的人应该都读过《1984》和《动物农场》。我家里珍藏了一本结集了这两篇经典文章的合集,还有一本奥威尔的自传,加上这本书,可以说是全了。他从小就有这种特殊的能力,能够听到文字所承载的声音!看到他本人亲自承认自己从小就能够从文字中感受到音律的美,这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又似乎有点不那么奇怪。或许这就是他能够用文字持续表达自己认知的原因吧。
就在今年三月份,我心血来潮想尝试写一部自己喜欢的小说。写了二十多万字,写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不太适合写作,于是就放弃了。在表达个人情感方面,我明显不如我对文字的欣赏能力娴熟。像乔治·奥威尔那样经过磨砺的思想的人并非常见,他的大半生都与疾病和贫困为伍,低下的生活使他更加清醒,因此他能够创作出反讽的文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欣赏的文字和小说越来越少。我的记忆力也追不上我的阅读速度,许多曾经一目了然的书,现在我都想不起自己是否曾经读过。在书荒的时候,我会重新阅读许多书籍,常看常新,这以前是不曾有过的。我渴望的佳作越来越少,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口味变得更加挑剔了。现在的新作者们大多是年轻人,他们的作品要么太离奇,要么我已渐渐成为他们的过去,我的思维已经跟不上文化进步的步伐了。
乔治·奥威尔曾说,每个人在文字中都透露出自己的倾向。在他那个年代,这样的情况很平常,因为他的生活本身就常常置身于重大事件之中。他经历过丰富的人生,曾担任过基层管理者,这段经历给他带来了挫折感。只有亲身体验过苦难的人才能懂得苦难的深沉。能够创作出《1984》这样的作品的人,绝对不会是寻常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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