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对那些像我们一样从某个毫无人烟的天空掉落而来、在世界上漫游的人的写照。我们必须猜测,一次又一次地(直到我们猜对为止,请上帝),家会是什么感觉。所以暂时忘记那些有所依靠的人吧,他们过得很好;我对你们说话,对我们说话——对那些在年幼时就学会永不回头、永不回望那无所附着的东西的人。
这本书读起来令我兴奋激动,它既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冒险故事,又是一部颠覆传统的历史小说,还是一本有趣的关于学术界的元小说评论。它反对资本主义,反对打压,是一本跨性别小说,其中对自由的渴望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个朋友,他有一种天真的想法,但却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自由和活力呜呜呜。
我说它颠覆,是因为这本书重建了17世纪伦敦的一幅画面。是的,17世纪的伦敦主流叙事中有Pope或Pepys作品中的白人上层社会,但是通过男主角Jack Sheppard(他是Brecht的《三文钱歌剧》男主角!我看书的时候一直在听《波吉船长》),该书展示了同一时期下的一个平行社会:伦敦社会底层的性工作者、有色人种(男主角的女友Bess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抓来的劳工的孩子)、同性恋者(男主角本身是一个女变男的人)等等。我很喜欢这种隐藏的社会,它让我感受到看到了熟悉历史的另一面。书中对伦敦的描写鲜活而真实,即使肮脏,但又带有一种自由的感觉。
这本书是元小说,就像《苍白之火》一样,它有脚注和一个活跃的编辑角色,两条线汇聚的地方非常动人。
它抵制资本主义,因为正好它描绘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阶段。男主角最开始要摆脱的束缚,在隐喻上可以解读为资本主义的束缚链条。虽然我觉得这本书的不好之处可能就是这一方面的情节()。因为即使逃到森林中,问题也无法解决啊(不是吗)?
但是这本书令人动容的地方还是对自由和家的渴望。作者的文笔非常美丽,很好地描绘了这种悸动:男主角被困在主人家里,需要让自己消失才能反复做令人讨厌的劳动(形容为像被泰晤士河淹没一样真好啊),然后讲述了他翻窗逃离的那一段,描绘了肮脏恶臭的伦敦空气,却带有自由的美好感觉。特别是他遇到Bess的那一段,我真的尖叫!
就像上面的引用一样,这本书也是写给没有家的人的。主角一直希望能够在自己的皮肤里感到舒适,而Bess(以及编辑的伴侣)给予了他们身份和理解,他们因为有爱之人而成为了自己(写得真好啊)。
读这本书会感受到历史和制度的压迫,但它又带有希望。有很多片刻我会记在脑海中,比如男主角在河中游泳,游向新生,让我觉得即使经历了艰辛,人们可以找到自己,并在生活中的一些时刻说:“我完全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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