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绝对核心地位,可以类比成公司中的集团和分公司的关系。在时间维度上,改革开放前,经济活动主要由政府掌控,在改革开放后,各级政府权力下放,地方企业得到蓬勃发展。这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是集团公司,而乡镇企业则是地方分公司的部门,形成了一种“诸侯纷争”的局面。财税收入则由地方和集团公司按照七三分成。在这个时期,从事乡镇企业可以获得长期的富贵。
然而,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导致国税和地税分立,增值税收入由集团公司统一调配。分公司和集团的财税分成比例由七三变成了三七。虽然企业仍然是分公司的部门,但赚来的钱直接交给集团公司,分公司必须寻找其他增收空间,从而加大了底层负担。
2002年的所得税改革进一步约束了地方分公司,取消了三提五统政策。分公司缺乏财务来源,但由于营业税在地方手中,土地财政开始兴盛。于是分公司全力支持房地产行业,而其他行业在某种意义上被排斥。在这个时期,从事房地产业务可以获得二十年的富贵。
1995年至2010年,是互联网时代的兴起,特别是2010年3G普及之后,移动互联网得以开启。互联网产业是技术进步驱动的,不依赖于地方分公司。
然而,2018年国地税合并之后,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地方债务压力加大,互联网行业内部竞争激烈。为了保持收入和运转,不论是公司还是部门,都必定寻求新的发展出路。如果能够抓住机遇,至少也能够获得二十年的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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