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坚是一位具有天赋和抱负的诗人,特别在80/90年代的民间派写作中,他对于意象的理解和对口语的实践都非常出众。从口语诗的角度来看,他在第二辑城市诗歌中的《寄小杏》、《有朋从远方来》、《作品39号》、《给姚霏》以及《尚义街六号》等作品都是非常优秀的。对于口语诗的解读来说,它们放弃了传统意象诗中的诗意生产机制,更注重诗的结构和口语语感的轻盈感觉,类似于音乐,要在意象中的空泛中获得明显的音乐感,才能被人们所感知。从上面列举的诗歌可以看出,这些诗歌在整体结构上通常会在开头给出一个核心词汇,然后从这个词出发,逐渐展开各种无关的事情,又回到甚至不回到这个词本身。这种写法不是传统意象诗的经典做法,因为这个词与生发的事件几乎没有关系,几乎只是串联各个事件的形式因素。这种纯形式的动机会在作品的结尾得到一个回扣式的解决,这些结尾虽然与开头选定的词有关,但并不对该词进行分析和解剖,而是将该词带入一个叙事情境中,从而产生了一种诗意生产机制,其中的诗意来源基本上源自于情绪的摇荡或者剧情本身的情感特质,但口语诗通过对语言节奏的把控加强了这种感觉。除了这一方面,我们还可以在作品中看到,于坚非常喜欢使用短句或者词语的紧密重复,这些词汇通常不是比较沉重的意象类词汇,而是专名或者人称代词。人们不需要过多关注这些词的意义,只需要倾听它们带来的语流音变,这本身就带有一种近似音乐的感觉。不过,我并不认为这是口语诗诗意产生机制的全部,因为于坚的诗作中还有其他表现方式。他大部分的诗歌实际上都遵循了上述结构,只是内容上的重复短句不断。尤其在生态诗歌中,如果生态要素不得到充分的描述,它们往往在描述中消失,转而出现在抒情的句子中,这是不符合意象诗写作的方式的。这样的写法使得于坚的生态诗经常写得不好。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与于坚的诗观有一定的关系。诗歌写作的历史使得诗人的形象变得异常复杂。在于坚看来,诗人的角色可以分为两种:一个是“词语的操纵者”、“真理的代言人”、“绝对的个体”,另一个是“怀疑语言”、“审美主义、拒绝真理”、“回到大众”。这两种角色可以相互混杂。然而,在于坚的诗作中,这两组角色之间无法很好地衔接,他试图在两种角色中同时获得支持。他认为通过怀疑语言才能更好地操纵语言,因为操纵本身并不是诗歌的目的;拒绝真言才能够以诗人自身为媒介带来真理;回到大众是为了吸收别样的风景,提高个体的主体性。然而,尽管这些观点都有合理性,但当它们连在一起时就会出现问题。于坚想要在辩证关系中同时把握这些角色,但这种试图并不总是成功的。例如,在他的作品中,他反对使用隐喻来看待事物的方式,而更注重描述现实,但这种努力并没有在生态诗歌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反而导致了诗歌内容水平的下降。因此,于坚的作品中具有口语性的好诗并不多。然而,他还是写出了许多不仅仅依靠反讽和口语的好诗,如《鱼》、作品系列以及第三辑中的一些诗。第三辑《事件》以各种角度描述一个事件,有时候这种写法可能不够好,但当他写得好的时候,他就回到了意象诗的正轨上。在描述的过程中,他不只是提供一个知觉陈述,还对这个陈述发表评论,这些评论实际上成为了意象的一部分。这些评论通过转换知觉陈述的对象来创造意象。由于于坚追求的是趣味而非真理,这种转换变得非常精彩。因此,于坚的诗歌并非只靠反讽来建构,他利用诗人的天赋写出了许多优秀的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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