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具有很深度的思考和观点,它引发了我对历史和人类文明的思考。从一个人的殉葬考古发现开始,引子非常吸引人。然而,这个情节让我感到不适,因为它暴露了人类对待生命的冷酷和残忍。我们现代人自认为是高等生物,生活在文明时代,对于这样的罪行都感到难以接受。尤其是那些随意堆放在坑里的大小不一的人骨。
接下来,全书关于人祭和人殉的描述屡见不鲜。甚至还谈到了人类食用的情况,例如戍嗣子家宅边的祭祀。商中期产生的宗教改革运动并不成功,这并不让我感到意外。我并不抱有人类成为人类的希望或渴望去读这本书。其中,一个概念让我印象深刻,就是民族气质。商民族的气质决定了他们在进行人祭和人殉的活动时没有任何不适,就像我们现在对待低级生物一样自然。商民族甚至认为掠夺来的奴隶是不开化的民族,无法与商民族相提并论,因此对这样的活动不感到不适。这表明在商时代,民族王国似乎是正当的存在形式。各地形成了小型部落,这些部落赋予了居民一种特定的民族气质。
同样的概念也适用于书中提到的那两个不进行人祭的地方。他们的民族气质无法接受这样的活动。
书中有一句话:“对于蛮荒的上古时代,我们现代人能理解的实在太少。”我非常赞同这句话。由于历史的长远跨度,我们在进化和选择中已经完成了很多进步。现代的我们和3000年前的人类在生物学特征以外似乎没有太多共同之处,甚至在经历了巨大的时代变迁后,这种共同之处也会减弱甚至消失。
在阅读古籍和考古发现时,我们需要以更客观的眼光来看待事物,就像我们现在学到的那样,要客观看待事物和时代的局限性。脱离当时的环境去谈论他们的习俗是没有意义的。这让我开始反思人祭,一开始我难以接受,但如果将其应用于另一类生物,完全可以接受。这也引发了我对我们看待事物的思考,我们应该摆脱自己的狭隘视角。
这本书之前我读过《傲慢与偏见》,那本书的故事没有太多可讨论的,只是关于爱和不爱的故事。然而,这本书引发了我对自己的思考,尤其是通过对伊丽莎白的思考,我反思了自己的傲慢和偏见。我之前要求自己要谦虚,但实际上并没有做到,有时我也犯了伊丽莎白的错误。相比之下,书中的达西可能更好一些,但也未必。
提到这本书的意思是深化这个理论,认识到我们应该摆脱自己的狭隘视角。无论是阅读商史,做事情,还是看待周围的人,我们应该用更开放的眼光去看待。
商人的人祭习俗不过是一种生活状态,就像我们今天每天消耗多少牛羊一样,只是当时每季消耗多少人牲罢了。
这是我目前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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