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说行文流畅,情节节奏紧凑,读起来非常顺畅。作者的文笔非常出色,他通过各种交错的场景展现了故事的复杂性。比如,在前言里,作者通过墙上的相片同时展示了宴会和地铁的场景,画面生动而真实。无论是一般的场景还是热闹的场面,作者都能巧妙地结合景和人,使得整个小说栩栩如生。我虽然没去过纽约,但是完全能够想象出那些电影院、格子间、咖啡馆和公园。
此外,这本书中还有各种各样的梗,比如“敏捷的棕毛狐狸”一章,是在暗示女主是个打字员。而“二十英磅六便士”这个梗则出自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表明女主换工作之后薪水下降了。作者对人物塑造也非常出色,基本上每个人物出场都会给他们赋予一些很容易记忆的特点,因此就算外国小说的人物名字很长,读者也不会把他们搞混。书中的人物来自各行各业,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有其值得探讨的点,这充分展示了纽约这一年的时代背景是大萧条结束后,二战爆发前的繁荣时期。女主在这一年间见识了这座城市的各种方面,特别是上层社会的各界精英,每个人背后都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女主虽然是个新来的外地人,但是她也必须遵循规则,然而事情总是不尽如人意,这使得她怀疑自己所见的一切是否都是表象。
这本小说中还包含了一些英语世界的特殊表达,这个版本给了许多注释,便于读者理解。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本基本上发生在1938年的小说却在2011年出版,而作者是一位1964年出生于美国波士顿地区的大叔。他在纽约的一家投资公司工作了二十多年,然后在47岁时写成了这部小说,并一举获得多项荣誉。然而,他的文风实际上是需要一些天赋的,也不容易模仿。他目前已经出版了三部小说,我也打算找来看看他的其他两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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