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主义的奴隶”,这是我经常用来自嘲的一句话。其中包含了一种自我赦免的心态——我预先审判了自己的罪,所以他人对我批评失去了威力。尽管这一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更加不可取,但我却无可厚非地继续以这种方式行事。
成为一个有良好品味的消费者,成为一个让物品通过美学表达的消费者,是我潜在的目标。因此,我不知疲倦地进行选择,沉迷于选择。鲍曼直击了我的自以为是。
对于那些成熟的、完全合格的消费者来说,以这种方式行动成为了一种强迫症、一种必需品。然而,这种“必需品”,这种内在的压力,这种以其他方式生活的不可能性却以行使自由意志之名展现在他们面前。市场选择了他们,并将他们培养成消费者,剥夺了他们不受诱惑的自由,但每次来到市场,消费者都觉得自己在掌控一切。他们可以评判、评论和选择,他们可以拒绝无限选择中的任何一个——除了“必须做出选择”之外。寻求自我认同、获取社会地位、以他人认为有意义的方式生活,这些都需要他们日复一日地逛消费市场。
我如此热衷于消费者的角色构建,正是因为我相信整合消费者社会的行动是根本原则美学趣味的一部分。我相信美学代表了超越性的艺术价值,它使我脱离物质考量进入精神性的殿堂,尽管这种高贵的艺术性在历史上(以及现在)与阶层地位紧密相连,成为权势者的炫示。然而,我却依然不知疲倦地在物品的海洋中沉浮,自以为自由地进行选择。尽管我明知符号的炫示作用并厌恶阶层区分,但在成为良好消费者的旅途中,我与这些现象志同道合。
欲望的产生是迅速的,而欲望的满足往往不能带来持久的快感。因此,欲望此起彼伏,我全力以赴也只能品尝到瞬间的愉悦,忍受长久的失落。这种非正常状态竟然让我觉得是可以忍受的。这本身就是消费者社会的最大胜利。
我想要消除无聊,使自己的生活具有体验感和价值感(这种欲望同样归功于美学原则),因此我需要付出资源和时间,不断激发欲望并实现它们。“无聊是消费者社会特有的社会分层因素产生的心理学结果。这些因素包括:选择的自由度和丰富度、流动的自由度、消除孤立和组织时间的能力。”
通过符合消费者社会的各种形式,我如此稳固了这个社会,同时也参与了对穷人的压迫。穷人未能履行最重要的社会责任——积极有效地购买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因此,他们被视为非正常的、痛苦的、被边缘排斥的存在。
想起金爱烂在《角质层》中写的那个做美甲的女孩,她喜欢穿高跟鞋的不适感,因为这种不适感也是特权;她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才做到可以在商品中自由穿梭,成为一个严格而柔和的高级消费者,找到了自己的“风格”;她购买一种良好和愉悦的心情,并愿意无条件地继续下去。
消费整合了她,让她觉得自己“正在参与大城市旺盛的生产活动”。这种新陈代谢的感觉使她感到满足。尽管工作了三年却未能积攒什么财富,但她获得了一种整体环境创造的“总体脸色”,这暗示了她的营养状态、心理安全感、从容、自信等所有因素,这正是都市白领剧努力打造的魅力角色所呼唤的。
与阶层地位紧密相关,她总是选择“超过一拃”,这就是所谓的良好消费者。
这个故事的结局,或者说这个故事本身是高度隐喻的。在消费世界中跳舞的女孩,就像穿上红舞鞋无法停下来一样。即使穿上了自己最满意、最能代表“态度”的套装,也会在朋友的婚礼上黯然失色,开始羡慕朋友们时尚而大胆的服装表达。最终,专门做的美甲会破裂,高跟鞋会不断颠簸,旅行箱会永无止境地发出噼啪声,成为一条没有终点的道路。
不因循守旧,持续进行选择,恰恰是消费者的美德(实际上是“角色要求”)。
因此,我难以再用“消费主义的奴隶”来为自己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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