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要读很多种书,但有一种是必读不可。否则天然就下了一层。读《从文自传》开始两三章倒不觉惊艳。看着豆瓣千余人打出九点几的高分。心下就不免踟躇。但越往后,就越觉得值这个分。只因从中看到一个人的成长,实打实的成长。而且这个过程是极浪漫、极趣味的。尽管这个浪漫是在中国近代最黑暗的那段时期。用沈从文的话说是“二十年噩梦般恐怖黑暗生活。”这就十分奇怪了。尤其是当我看到他写到一些乡绅军阀杀人的桥段,笔触不可不谓恐怖,但情调又不可不谓冷峻。要知道,这些都是沈十一二岁时所亲自蹚过的血,但给读者看来倒像是随波浮草,只冷冷地看,冷冷地记录。从中我似乎还感受到一种感官的趣味,心下惊疑——沈从文好这口再往下读,终于释然,“我看一切,却并不把那个社会价值掺加进去,估定我的爱憎。”他看,记录,是因为他觉得这个应该被看,被记录,因为触动到他的感官了。这是作家的必备条件,而且老天真是赏饭吃,他从小就对感官搜寻有近乎癫狂的渴望。哪怕要挨狠狠地打,他也依然说“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于是,我们在他的笔下,看到的只是他的感官状态,跟着他的视角,一起忘记了那个时代的黑暗,真是“赤子其人”!汪老说得没错。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到前两年看过的一套书《徳雷尔一家》,男主一样厌学,一样热衷于教室外的世界,笔下的世界一样那么梦幻、浪漫,而且最后都成为了大作家。只因他们都读过一本“大书”,他们的胸襟真与别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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