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诗》收录了废名1930年代在北大的新诗讲义十二章、1934年发表的《新诗问答》和1946年续写的四章讲义。这些讲义按照顺序讨论了胡适、沈尹默、刘半农、鲁迅、周作人、康白情、湖畔四诗人(冯雪峰、潘漠华、应修人、汪静之)、冰心、郭沫若,卞之琳、林庚和朱英诞、冯至和废名自己的诗歌。
个人认为这些讲义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留存了新诗牙牙学语时期如何稚嫩、艰难的史料。这种稚嫩和艰难的原因是因为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新诗到底是什么,它为什么是新诗。而这份讲义的第二层重要意义在于提出了新诗何以为新诗的标准。
这个标准是与古诗词和初期新诗的比较中提出来的,关键在于新诗要有“诗的内容”,既要有散文的文字,又要有诗的内容。隐藏的对话对象主要是古诗词和新月派。所以,“诗的内容”并不是指写下来的文字的内容,而更像是指诗人当下体验到的诗意。按照废名的说法,在那个诗意体验的瞬间,一首诗实际上已经完成了。而古诗则通常是通过文字的绽放来创造一种诗意,而不是将当下的个体体验呈现出来。
这个“诗的内容”似乎与朱光潜所说的“人生的艺术化”有着隐隐的关联,似乎是从“人生艺术化”的一个截面中提取出来的。当然,如果再问,什么样的当下体验才是新诗的内容,废名似乎没有给出答案。可能是因为本身就没有答案,只有杰作的出现才会改变这个答案。
废名也似乎在使用“内容”这个词时,同时涉及了本体和日常两个层面的意义。有时指的是诗的本质,有时又指的是文字的内容。而这两者是否相同,令人困惑。
新诗在经历了现代派之后,似乎才真正开始成熟,之前很少有好作品。废名那样努力地评论那些诗人,现在看来仍然很薄弱,没有什么感觉。唯独胡适的几首诗是例外的,对冯至的批评也有些不满,似乎废名过于强调自己对新诗的设定,从而狭窄了新诗的范围,像冯至的一些词就很难纳入其中。对冯至语言不通的批评,在当时也许是一个问题,但从现在汉语的习惯来看,冯至反而更符合习惯,废名反而有些啰嗦。
对郭沫若有生理上的厌恶,读不进去。
一些摘录:
1.……可以帮助我说明什么样才是新诗。我自己想,旧诗的内容是散文的,正是因为它是散文的,所以才具有诗的价值。而新诗的内容必须是诗的,如果和旧诗一样是散文的内容,只是用白话来写,称之为新诗,就无法成为真正的诗。什么是诗的内容,什么是散文的内容,我想这个问题以后随处发挥。现在就以《蝴蝶》这首新诗这首诗所表达的情感并不是旧诗中所包含的。作者在看到蝴蝶飞翔时,被触动了他的诗意情绪,在这个瞬间之前,他并没有想到要写这首诗。当他意识到他有一首诗要写的时候,这首诗已经成功了。因为这个诗的情感已经完成,这就是我所说的诗的内容,新诗所能容纳的就是这个内容。而旧诗不同,旧诗无法容纳这个诗的内容。古代诗人很少有人能体验到这个诗的内容,他们写诗的方式与我们写散文相似,是情感孕育文辞,文辞又激发情感。他们的诗必须写出来之后才能成为诗,所以我称旧诗的内容为散文的内容。
2.在那个时候,我对中国以前的诗文学有了一些了解,有一天我偶然写了一首新诗,我很感动,发现了一个界限。要做新诗,必须有独特的内容,而写这个诗的文字应该使用散文的文字。过去的诗文学,无论是旧诗还是词,都是散文的内容,所使用的文字也是诗的文字。我们只要有这个诗的内容,就可以大胆地写我们的新诗,不受任何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就做什么诗;诗该怎样做,就怎样做。”我们写的是诗,使用的是散文的文字,这就是所谓的自由诗。当然,这与西方的“散文诗”不同。中国的新诗,也就是用散文的文字写诗,是从中国以往的文学中观察出来的。
3.中国的文坛应该感到羞愧,因为专注于权力,不理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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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诗》收录了废名在北大的新诗讲义十二章(1930年代)、1934年发表的《新诗问答》,以及1946年续写的四章讲义。这些讲义依次讨论了胡适、沈尹默、刘半农、鲁迅、周作人、康白情、湖畔四诗人(冯雪峰、潘漠华、应修人、汪静之)、冰心、郭沫若,卞之琳、林庚和朱英诞、冯至以及废名自己的诗歌。
个人认为这些讲义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留存了新诗牙牙学语时期如何稚嫩、艰难的史料。这种稚嫩和艰难的原因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新诗是什么?新诗为什么是新诗?这份讲义的第二层重要意义则在于提出了一个新诗何以为新诗的标准。
这个标准是通过与古诗词和初期新诗的比较来提出的,关键在于新诗要有“诗的内容”,即散文的文字但又具有诗的内容。隐藏的对话对象主要是古诗词和新月派。因此,“诗的内容”并不指写下来的文字的内容,而更像指诗人当下体验到的诗意。根据废名的说法,在那个诗意体验的瞬间,一首诗实际上已经完成。而古诗则通常是通过文字的发展来创造一种诗意,而不是将当下的个体体验呈现出来。
这个“诗的内容”似乎与朱光潜所说的“人生的艺术化”有隐隐关联,似乎截取了“人生艺术化”概念的一部分。当然,如果进一步问,什么样的当下体验才是新诗的内容,废名似乎没有给出答案。也许答案本身就不存在,只有杰作的出现才会改变这个答案。
废名在使用“内容”一词时似乎同时涉及到本体和日常两个层面的意义。有时指的是诗的本质,有时又指的是文字的具体内容。这两者是否相同令人困惑。
新诗在经历了现代派之后才开始真正成熟,之前的优秀作品很少。废名批评的那些诗人现在看来依然很薄弱,毫无感觉。胡适的几首诗是个例外,对冯至的批评也有些不满,废名好像过于强调自己对新诗的设定,从而狭隘了新诗的范围,像冯至的一些词也难以包含其中。对冯至的语言不通批评,在当时也许是一个问题,但从现在汉语的习惯看,冯至反而更符合习惯,废名似乎有点拗口。
废名对于郭沫若有生理上的厌恶,无法读下去。
1.……可以帮助我说明什么样才是新诗。我想,旧诗的内容是散文的,它之所以具有诗的价值,恰因为它是散文的;而新诗的内容必须是诗的,若与旧诗一样属于散文的内容,只是用白话来写,称之为新诗,反而无法成为真正的诗。什么是诗的内容?什么是散文的内容?我觉得这个问题以后可以广泛发挥,现在以《蝴蝶》作为例子来解释,这首诗所表达的情感与旧诗中的情感不同。当作者看到蝴蝶飞翔时,他被触动了诗意的情绪。在这一瞬间之前,他并没有想到要写这首诗。等到他意识到自己要写一首诗的时候,这首诗已经完成了。因为这首诗的情感已经完成,这就是我所说的诗的内容,新诗所能容纳的内容。而旧诗不同,旧诗无法容纳这样的诗的内容。古代诗人很少有人能体验到这样的诗的内容,他们写诗的方式和我们写散文类似,是情感催生文辞,文辞又激发情感。他们的诗必须写出来之后才能成为诗,所以我称旧诗的内容为散文的内容。
2.有一天我偶然写了一首新诗,我对中国以前的诗文学有了一些了解,这时我大有所触发,找到了一条界线。要做新诗,一定要有专属的内容,而且使用散文的文字来写这个诗。以前的诗文学,无论是旧诗还是词,都是散文的内容,并且使用诗的文字。只要我们有了这个诗的内容,就可以大胆写新诗,不受任何限制,"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就写什么诗;诗该怎样做,就怎样做。"我们所写的是诗,所使用的是散文的文字,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由诗。当然,这与西方的"散文诗"不同。中国的新诗,即用散文的文字写诗,是从中国以往的文学中观察出来的。
3.中国的文坛应该感到羞愧,因为过于注重势力,却不理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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