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的第一部是杀人,第二部是杀人之后的审判和行刑。杀人的铺垫从邻居雷蒙出场就开始了。雷蒙请我吃饭,让我帮忙写信,然后让我作伪证,一起去海滩玩。在海滩上第一次发生冲突,雷蒙受伤,我没有事,然后第二次冲突,我甚至还帮雷蒙保管了枪,说明我其实并不愿意发生激烈的冲突。第二次冲突虽然没有发生,但实际上已经埋下了伏笔(“这时,我思忖着,我既可以开枪,也可以不开枪。”)。
然后我又回到了第二次冲突的地点,这一点感觉有些牵强,无法看出我为什么要独自去那里,似乎是为了要发生冲突而安排的(在第二部庭审时检察官也问到了,我的回答是出于偶然)。事实上,虽然遇到了冲突的对象,我只要一走开就没事了,但我任由事态逐步发生。这段描述我非要杀人,但由于没有足够的动机,只能以比较意象化的方式来写,如天旋地转、大海吐出气、天门大开天火倾泻而下。不由得想到弗洛伊德的理论,是否自从母亲去世后,我一直在隐隐地惩罚自己、对抗死亡的本能。(“这太阳和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太阳一样,我的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底下的血管都在一齐跳动。”“我原本是幸福自在的……我在苦难之门上急促地叩了四下。”)
为什么我必须杀人?因为在写了我对工作、对婚恋、对亲人以及对世间一切无所谓后,必须来个更狠的。虽然可以将以上这些都视为身外之物,那么我自己呢?我的存在和生命呢?我也可以将它们视为身外之物吗?所以我必须面对生与死的考验,必须去杀人。
第二部是杀人之后的审判和行刑,真正的重头戏开始了。
监狱生活的那一章主要写了玛丽的探视。玛丽代表着我曾经接近的正常生活,尽管对她仍然有欲望和依恋,但在探视期间,我又进入了漫不经心的状态。随后在羁押期间解决了性欲、烟瘾、对自由的渴望以及如何打发时间等问题,我能适应任何事物,所以最终我温和地面对死亡。
从预审法官、律师到庭审中的检察官、记者、证人和陪审团,这些看似严密的制度和代表正义与公平的人群中,我看到了虚伪和荒诞。也许正因为如此,激发起了我更强烈的叛逆,竟然是这群人来决定我的生死,凭什么?
在检察官宣判:“是的,我控告这个人,他埋葬了一位母亲”后,我最终被判了死刑。我并不害怕死亡,战战兢兢地等待黎明,我留恋人世(“出了法庭上囚车的一刹那间,我又闻到了夏夜的气息,看到了这个时刻的色彩。”这段描写让我想起电影《色戒》的结尾,王佳芝坐上黄包车穿过街市,在死亡的阴影中体验到最真切的存在)。
我本应该专注于上诉,但却开始思考要如何面对断头台(“既然都要死,怎么死,什么时候死都无关紧要,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尽管如此,我放弃上诉仍然是突兀的,就像我突然暴起杀人一样突兀。但是,正如我必须杀人一样,我也必须放弃上诉和赴死,没有这一步,就没有与神父对峙,没有我最终最强烈存在的宣言:“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很有把握,比他更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即将到来的死亡都很有把握。是的,我只有这个把握,但至少我抓住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我以前有理,现在有理,将来永远有理。”
我非常喜欢写老头和狗的段落,特别是这句:“他微笑了一下,在走出房门之前,说:我希望今晚外面的狗不要叫,否则我会以为是我的狗在叫。”
我也非常喜欢在非常微小且出乎意料的地方提到我想到了妈妈。例如,听到老头在隔壁哭时,我突然想起了妈妈,但明天早上我必须早起。又例如在监狱焦虑地等待被移送时想起妈妈曾经常说的话,即使一个人倒霉,也不会时时事事都倒霉。
最喜欢的当然是临死时与妈妈的合二为一:“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为她哭泣。而我,我现在准备好再次经历一切。”
我41岁了,正走在急管哀弦的岁月中,静下心来细细阅读《局外人》,这是一种奢侈和幸福。向这个冷漠的世界敞开心扉吧,这个世界如此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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