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老的这本书分为上下两篇,四个章节。从对世界的探索写到对故土的思念,犹如一只拴了绳的风筝到处飞。飞得再高再远,也还看得见。绳子变长变短,也没有断。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盏指路明灯,让我在与家乡和解的路上又向前走了一步。余光中以《乡愁》闻名于世,将悠悠乡愁写得动人心灵。这本书给我理解余光中、成为余光中以启迪。
余老生性爱玩,在《假如我有九条命里》明确表示自己要拿一条命专门用来旅行。旅途中,他贪恋刺激。在《高速的联想》中,他写道“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将在高速上飞驰形容为“全世界轰然向你扑来,发交给风,肺交给激湍洪波的气流,这时,该有点飞的感觉了吧”。余光中将对世界的好奇牢牢把握在自己的方向盘上,相信“与其把生命交托给他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里”。在大西洋彼岸,他把路驾驶在自己手中,领略“高速,使整座雪山簇簇的白峰尽为你回头,千顷平畴旋成车轮滚滚的辐辏”。但余老总在此般游历中念起故土风光,看到车轮,便想到愚公,想到“现代的愚公”,联想到他们在“亚热带小阳春的艳阳在移山开道”,频频“念烟波相接”,念渭城细雨霏霏,念甘州曲,念凉州词。他赋予高速飞驰以诗性,想“写一首现代诗歌咏带一点汽油味的牧神”。他从未,在极致的体验中也未忘记“以七十英里高速驰入张骞的梦,高适、岑参的世界”。在《空间的诗学》里,加斯东·巴什拉说“诗歌形象是心理现象中突然出现的异常”。只有在环境中听到来自过去的回声,内心为之震颤,灵魂为之摇曳,才会产生诗歌形象,才会赋予当下空间以诗性。所以,并不是余老将故土情思揣在怀里,而是故土培育了余老的乡愁。故土的点点滴滴化作乡思像“植物一般根植在那条巷里”。因为,不知有多少书是在扬州、在南京读进余老的心田,又不知是有“多少篇诗和散文,多少部书”是在台北写出。字字句句都体现着余老将现代诗歌韵律与古诗词辞藻之精巧的完美融合。在《南半球的冬天》中,余老用“鲲”的故事重新叙述飞机之旅,吟“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无数山。无数海。无数无数的岛”,思念台北的烟火和香港的红尘。在《逍遥游》中,以现代视角重写老故事,咏“当你的情人已改名马力,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怀念日暖玉生烟的海岸那边。余老在文体上的风格也如其性格一般,一边把故土风筝的线紧紧握在手里,一边也不忘用最纯真的眼睛观察周围变动的世界。走到哪里,爱到哪里,目光所及皆是万物可爱。面对塔阿尔湖万顷的蓝,他用盈寸的眼睛容纳它们,沉浸在那“颇具芭蕾舞姿但略带性感的热带云”,怀抱密歇根的秋季,细嗅那“中西部成熟后的体香”。成年后,眼睛带着身体看了很多外面的世界,脑子和心灵开始无所适从。家,亲人,故土,那层朦胧的滤镜为何消散不见了?我正在原生家庭与自我解脱知见来回摇摆,挣扎,纠结。但就如余老所说,“你不能真正了解中国的意义,直到有一天你已经不在中国”。直到有一天我已经不再身处故乡,我已经看过太多的山山水水,才意识到我无法成为一座岛,我必然是“大陆的一部分,整体的一片段”,故土的一粒沙,家乡的一颗果。我与故土的羁绊,哪怕是痛苦的,纠结的,也会在惚恍迷离中,一点点解开风筝绑在手上的绳结,让它松而不紧,最终变成一缕乡愁,不痛不痒,偶尔给予我一定的归属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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