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有很多亮点,凶手背负着深仇大恨,为了报仇不断策划,令人同情。虽然三名被害人死状凄惨,但也是应得之罪。文章推理严谨,逻辑严密,特别是凶手在作案当天换书包的小细节,让人惊叹不已。
然而,尽管本书有很多亮点,还是存在一些不太完美的地方。首先,雷恩先生模仿萨姆警官去侦查伍德家时,没有被留在现场看守的牛头梗探员认出他的声音。其次,凶手以不同身份在专业干警和检察官面前出现,却没有被发现易容的痕迹和相似的声音,这令人难以置信。第三,凶手将第二个被害人推下渡轮,导致容貌毁损,但腿部伤痕保留完好,这具有偶然性。如果容貌完好但腿部受伤,将会是另一种情况。第四,德威特在生死危机下保守过去的秘密,他到底是不怕死、爱惜名誉还是希望以死赎罪?为什么他还要写举报信呢?最后,凶手越狱后一心想报仇,却忽略了他失踪的女儿。
尽管以上点我认为有些不合理,但这本小说还是带给我极大的阅读快乐。此外,我还发现了两个小彩蛋。一是除了雷恩先生的推理外,第二名死者被法医诊断为长期酗酒,但死者的房东和电车公司的人事经理都表示他不喝酒。这个矛盾表明死者可能并非伍德。另一个彩蛋是珍妮是否是德威特的收养女儿,是否是斯托普斯的女儿。根据时间推算,珍妮的年龄符合斯托普斯女儿的年龄,但缺乏更多细节来证实这一点。
如果一个人的亲生父亲杀害了他所敬爱的养父,这本小说真的不负悲剧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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