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对于普通人到底意味着什么?上世纪70年代,西方微观史学兴起,“问题意识”和“人文关怀”逐渐取代了大而无当的整体研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史景迁教授从《郯城县志》、县令黄六鸿回忆录、《聊斋志异》等材料中遇见了本书的主角王氏,想象并还原了她凄厉的一生。
在故纸堆中钻出一条通往17世纪山东郯城的小路,史景迁看到了王氏面临的洪水饥荒、苛捐杂税、土地兼并、匪兵劫掠、妇道纲常。本书寥寥五章,却每章都像一层地狱,重重枷锁、层层深坠。城市光怪陆离,乡野百鬼夜行。
不知出于何种具体原因(但爱情大约不在其中),妇人王氏迈着小脚与情人私奔了,却不想半路惨遭抛弃,只能含羞回家。表面接受和解的丈夫,私下起了杀心,在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王氏被掐死、弃尸雪地。窒息之前,王氏做了一场美梦,梦中她被女伴簇拥、用妙手治愈了男子胸前的肉瘤,在彩云间嬉游。这种超现实的想象显然来自于《聊斋志异》,也被很多初读者诟病“跳tone”。但读完王氏的哀鸣,再看鬼神精怪,竟一时叫人分不清是志怪小说更离奇,还是人事更诡谲。好像到底还是要用梦境来寄托渺茫,不然如何逃离窒息的生活?
将“史学”与“文学”结合,是史景迁的特长。但开先河的魄力不是谁都会赏识,于是有了对本书“不伦不类”、“挂羊头卖狗肉”的评价。老祖宗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普通读者免不了有“某种体裁该怎么写”的偏见,比如小说必有情节跌宕、纪实文学必然严肃。但后殖民时代,个人主义的核心便是消除刻板印象,叙事也有了多样的可能。史学可以是从微观入手的,如同历史本就是一个个具体的人造就的。
史景迁当然能以更勾人的叙事来讲王氏之死,拜托,他可是伍迪·艾伦的好友诶!他本可以写伪装无辜惊慌报案的丈夫、与情夫的出轨密辛辣、县官高超的侦破技巧。但偏不,史景迁就是要叫历史做那天边密云,轰隆隆袭来,压得人喘不过气,浓得使人看不见前路,最后只能作困兽斗,只能互相残杀、鱼死网破。而描摹历史那巨大的骸骨,就是史景迁在书的最后,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王氏生是白茫茫来,死是赤条条去,和这世间算不清的活账就以死相抵。子不语怪力乱神,但史书外,让我化作厉鬼、化作游魂,于千百年间,来索世间负心汉们的命、了负心事的愿。
雪地之中,因为寒冷,王氏枉死的脸上留有一抹鲜红,这一抹鲜红是她曾经活着的证据,也是历史于普通人而言最直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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