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名字很长,《以山为业:东南山场的界址争讼与确权》,上架建议是中国史/历史人类学。
历史人类学小丛书第二辑十本中第一本,引言是一”陈年旧案“---从1930年的一桩”告状“开始,P3-P18十五页的内容,我踏踏实实的看完整个诉讼案件,却没有看到结果,小小的失望一下。
之所以当初选择这本书来看,是被”以山为业“四个字吸引的,副标题选择性视而不见了。古代的文人、画家常常对山林寄托以出离尘嚣缰锁、比邻烟霞仙圣的想象,但现实中的山耕、山居,是另外一部历史。
“以山为业”一方面是说人们以山场为生计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在说人们围绕着山场资源形成各种权利关系,这些权利关系,在传统中国通常被笼统称为“业”。
第一部分私占与定界中”依山而居“,提及”结界“,即建伽蓝或作戒坛行一种之作法,而定其区域境界。并非我原先从玄幻小说中对于”结界“的认知。”树封为界“”封土为界“在西周就已经开始,“界”是山场确权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也是山区的人们在“以山为业”的实践中,逐渐创制并明确的一套有关山场的知识。
先秦时代对于山林有封禁措施,对于狩猎伐木都有时间限制,避免竭泽而渔保护环境和生物,古人已经如此重视自然保护,令今天的我们反思和学习吧。
无论是田还是山,”四至“都是审断界址纠纷最重要的考量要素。山地契约注明亩角四至,山场”四至“多采用自然地理标志。
132页出现一个熟悉的名词”鱼鳞图册“,原来《显微镜下的大明》所呈现的正是明清两朝山场确权的真实情况:鱼鳞图册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山场界至诉讼的审断过程中。
书中特别刊录了一张海瑞任知县时设计的山图,分为流水、鱼鳞两种。"鱼鳞分别四至,流水画其本形,流水鱼鳞,互相为备,互相为稽考也。"严谨科学很多。”
总之,以山为业”之"山"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有石而高,象形。"它泛指高耸于地面的土石。“业”一方面是在说以山场为生计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在说人们围绕着山场资源形成各种权利关系,这些权利关系,在传统中国通常被笼统地称为"业"。
相关推荐
© 2023-2025 百科书库. All Rights Reserved.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