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土司小少爷的血凝成了黑夜的颜色,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或者,在他出生的那一刻,一切已经注定。
土司,这个世袭的权利,如果没有遇到时代洪流,可以一辈子锦衣玉食,在与别的土司的土地争夺、纵情声色里度过。偏偏,他遇到了时代洪流,还是一个“傻子”。
但“傻”只是他的保护色,是大智若愚的傻。
当所有土司都在尝到了种“土”暴利的甜头,所有的土地都拿来种“土”的时候,他让自己的地盘种上麦子。那年,粮食欠收,别的土司的地盘饥民遍野,只有他,粮食充足。用足够的麦子换来了更多的土地、银子和女人。
当土司们还在为着抢地盘而争得头破血流时,他淡定地告诉大家,属于土司的时代已经结束。
他所预见的,不只是一年,两年,而是十年之后的世界。包括,他预见了自己的死亡。宿命般的生命终点。在他父亲-老土司看上了下属的老婆,把她占有己有,把下属杀害的时候,这个宿命的因就已经种下。
在那个年代,那个地区,不只权利是世袭的,仇也是。报仇之人的后代先找当事人报仇,如若没报到,就找当事人的儿子报仇。如果报仇之人的后代没有报仇成功,后代的后代继续报仇,生生世世,不死不休。
那仇在土司小少爷这里终了。小少爷看到了时代的变迁,看到他们家族的命运,亦看到了自己的命运。起初鲨手的手还在抖,握惯了酒的手还不习惯于握刀,他助了他一臂之力,以轻描淡写的一句“你们家族的姓是什么”轻轻松松勾起了鲨手所有的恨。一个人最惧怕的不是贫穷,不是逃亡,而是被轻视。
《尘埃落定》在阅读的过程中,好几次找到古龙味。短句,递进似结构,有种淋漓尽致的快感。
人的一生,在时代洪流里,随风而动,随风而逝。落定之后,再随着下一场风的袭卷而起。
生命尽头处,是另一次新生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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