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中,大家都没有感受到男性拥有特权,但是生活中文化中却常常有这样的体会吧?大概是从小时候的为什么他可以我不可以?到长大了之后发现从新闻里面看到的男性和女性做同样一件事的代价是不一样的。♀……………………………………♂《应得的权利》这本书讨论了在性同意、医疗、家务、认知、职位等领域,男性的权利如何以各种方式与其他压迫性体制合力产生不公平后果。这些后果很多都源于一个事实,那就是人们期望女性为指定的、往往是拥有特权的男性提供传统意义上的女性商品(例如性、护理、生育),同时要避免从男性那里拿走传统意义上的男性商品(例如权力、对知识的掌控)。渐渐地,人们就会心照不宣地认为这些商品是特权男性应得的。♀……………………………………♂我还是选择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几个话题来进行深入的剖析吧!希望和大家分享,也能看到大家在评论区有不同的观点和见解[得意R][一R][郁金香R]“同情男性施害者”高云翔、刘强东、鲍毓明等性侵的犯罪者被暴露出来的时候,会有很大一部分人觉得是女性在诬告她们,想要从他们身上获得利益。经常的言论就是:“是不是钱给的不够?”其实人经常会以自己的价值观去评价别人,正因为他们在做很多事的时候都是以金钱来评价的,所以他们经常在衡量女性的行为模式的时候,也会觉得女性是从钱的角度去做一些事情的。多可笑啊!同情男性施害者与厌女就是一体两面为什么我们帮受害者松绑的理由,总是被加害者拿去当脱罪的借口?“她喝醉了”“他喝醉了”♀……………………………………♂[二R][郁金香R]“性同意”公众号没药花园写过一篇文章叫做:《高云翔到底有没有性侵》作者提到:【“这个案子的症结在于中国男性和女性对于No的认识。”中国一些男性,一、习惯性把女生说“不”理解为欲拒还迎,欲擒故纵;二、他们似乎认为女性只要愿意接吻和拥抱,就代表愿意ML。高云翔可能真觉得自己很委屈。在中国男性的思维框架下,在酒精的一定作用下,且在女性释放了性吸引的信号后,他们并没有领会到女性的界限在哪儿。他们“没有领会到”能成为性侵不成立的理由吗?】我一直觉得定义即权力,谁来定义“性同意”“性骚扰”的界限?小红书私聊你恶心的话语算不算性骚扰?谁拥有定义的权力,谁就拥有一切。女性需要坚定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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