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吉努斯的《论崇高》在大学学美学的时候非常有名,还有一个是鲍姆加登,但两个我没去看,看的是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美学,在我看来是难的,还要考试。有同学选修了美学,我问考试怎么样,他说老师来了句“怎么会有人不懂美”。潜台词就是,不会有人不及格的。但美学还是难的,难在西方美学把“美”说得那么“透彻”。
但《论崇高》将“崇高”,虽然和美、美学有关系,但不是纯讲美,讲崇高美。崇高是什么,三言两语他说不清,于是写了很多东西。但崇高是每个人能感觉到出来的,“虽千万人吾往矣”是崇高,“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是崇高,“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崇高,堂吉诃德和风车作战也有崇高的部分,虽然也很滑稽。那些小人行径,流于谄媚,就不让人产生崇高感;那些流水账,平铺直叙的,也不让人产生崇高感;那些辞藻浮华却无实际的也不会让人产生崇高感。崇高是令人佩服,绝不是心无波澜甚至令人感到鄙夷和油滑。总之,新手写作忌浮夸、幼稚和矫情。
崇高有五个来源,这是作者明确说的。第一是庄严伟大的思想,第二是慷慨激昂的热情,第三是构想辞格的藻饰,第四是高雅的措辞,第五是尊严和高雅的结构。基本是对应《论崇高》的五个篇章:思想论,辞格论,措辞论,结构论和感情论。《论崇高》还有一篇绪论,所以一共六篇。
这一切都为了能有雄浑的演讲或文章。所以《论崇高》大部分就在讲,如何说出雄浑的演讲或写出雄浑的文章。因此,《论崇高》和《诗学》很像,教人如何演讲得更好,其实就是文字写得更好,可以看作早期的写作指导。但《论崇高》比《诗学》读起来轻快多,因为它每篇中虽有数章,但每章都很短小。又因为是写给友人的书信,所以文字也很通俗。
作者提出了一些方法去表现崇高,比如铺张的手法。确实,大量的铺张和排比是能够增强文章的气势,尤其是在说理的时候。还有一点是想象,但不是说比喻和虚构,而是试图让听众感到事情就要在眼前发生了,在演讲中往往就是假设。之后的《辞格论》、《措辞论》、《结构论》大同小异,都在谈雄浑、具有说服力的演讲所可能需要的方法和应该注意的地方,比如设问、单复数、变换人称、婉曲、俗语、隐喻等的妙用。
然而在追求崇高的道路上,可能会遗忘掉平凡。因为时代,希腊演讲尤盛,演讲者需要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的演讲来说服、激励听众。因此他们追求崇高。《论崇高》的出现让这种演讲有迹可循。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套路化”的问题。只追求崇高,反而可能会失去文字在其他方面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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