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是一本奇特的书,以第一人称讲述展开全书,而这个“我”的名字叫做“Me”。
保罗·比第在书中采用了非规则的7大段,各有标题;一段之内又分为1章或多章,除序章及末章“闭合”外,中间部分6段26章。
《序章》叙述“我”前往最高法院受审。这一27页篇幅的序章中融入了大量的“梗”,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仅译注就多达20条,于此可见一斑。其余6段26章涉及范围极其广泛,不管是“我”被还是黑人知识圈的叙写,不管是对黑人奴隶的反讽式书写,还是对墨西哥人太多了的调侃,以至于绝对的黑人性,叙述语言是轻松的,却是充满思考,充满讽刺,所叙事实荒诞,内容却又十分深刻。
《背叛》即发生于这样一个后种族时代,“种族主义已不存在”,然而,比第笔下的狄更斯,实际是一个被美国社会抛弃的地方,黑人、墨西哥人、亚裔混居,白人极少,数不清的黑帮崛起又火并,暴力盛行,穷困不堪,黑人抱团,排挤墨西哥人、亚裔等其他族群,……
当“我”的父亲因莫名的原因便被警察开枪射杀,狄更斯被从地图上抹去后,“我”开动狂妄的大计,公然重启种族隔离,重建狄更斯,以便重建人类的和睦关系。
在书中,非裔美国作家比第无疑超越了族群概念,“我”因此成为族群的“叛徒”。
本书的杰出除了内容之外,无疑在于书中展现出对言说的驾驭,全书作为第一人称的讲述,滔滔不绝,讽刺而又深刻,有人说,这是一场无与伦比的脱口秀,一场非常深刻的脱口秀,无疑是恰当的评断。
遗憾的是,本书将译注集中放在书后,给阅读造成一定麻烦。此外,译注明显感觉存在不足,书中出现的一些人名并没有译注。当然,这与作者大量融梗入书有关,作为非美国读者,很难对未经注出的梗获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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