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多愁多病、调皮捣蛋的中二青年乔治、哈里斯和“我”,以及一只名叫“元帅”的狗,在“父亲河”泰晤士河上泛舟旅行两周。他们从伦敦到牛津,再从牛津返回,经历了一连串的“历险”故事。尽管其中可能最大的险遭遇是午夜迷路和雨中划船这样的小事,以及意外地遇到了想要轻生的年轻妈妈。
这三个人各有各自的性格,但都很龟毛。他们在打包行李的时候,甚至能够收拾一整章,然后发现忘了带勺子或者雨伞,就立即重新打包,整整折腾上一宿。
从游记的角度来看,整个旅程比较平淡,没有什么真正的奇遇和历险。但是,这本书凭借着英式幽默的笑点密集和出色的文笔,读起来仍然很有趣味。当然,对我来说,有些生词还是不太懂,也有些地方可能没读明白。
是在海飞的推荐下,我偶然间找到了这本书。每天晚上我都会读一个小时,整整花了72天才读完,就像之前读《1984》那样,一脚深一脚浅,一路上经历了一些磕磕绊绊,总算走到了终点。就像旅行结束后,哈里斯最后总结的那句话一样:“我们度过了愉快的旅程,......但我认为我们做得很聪明,及时停下来。”再次向这本书致敬,期待下一次旅程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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