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唯一一次读过毛姆的作品是买了一套很便宜的垃圾出版社出版的书,里面有一本《月亮与六便士》,翻译的很烂,但是挡不住好看。毛姆一向的叙述是单线的,修辞是精确的,非常好读。
这次读《面纱》,最喜欢的角色是瓦尔特,女主角的丈夫,一个瘦弱的细菌学家。这位哥们肯定是天蝎座的,经典腹黑,在发现自己被绿之后闷声把女主角带到霍乱爆发的湄潭府工作,准备一起死。极其的聪明,透彻地明白女主角的庸俗愚蠢,明白她崇拜物质与虚荣,明白她看不出她的情人只把她当女主角因被情人背叛而甘愿赴死时,他也下定了死心。着实可以说是情深不寿,慧极必伤。我觉得很适合让AB叔来演他,乃至读书的时候觉得瓦尔特就长了AB叔的脸。
毛姆很喜欢写“身不由己”的主角,《月亮与六便士》的查尔斯被艺术召唤,《面纱》的瓦尔特被爱控制,女主角凯蒂被虚荣支配。大概是殖民时期中产阶级体面外皮下都汹涌着难以言说的意志,毛姆用入骨三分的笔写出来了。
在叙事上,毛姆这次采用了第三人称手法,聚焦于女主角凯蒂,既用她的视野来表现人物,又用超越她的视野来表现她。她所见是不尽可靠的,读者在毛姆安排的种种表征下发现的真相,凯蒂往往看不透,过分感性。然而就是这种感性,才使她真正感受着湄潭府,洞察着他人。
除了凯蒂,作者还通过韦丁顿和修道院院长这两个智者的语言来深层次地剖析解读着事情。韦丁顿是现世的,他用机巧透察着过去;而院长是来世的,她用圣洁指点未来。
有人觉得面纱是毛姆的女性主义精神体现,也有人觉得毛姆在这本书中实际上是对女性做了刻薄的讽刺。我其实偏向前者,毛姆在书中的化身应当是韦丁顿,他洞察着一切,嘲讽着一切,也包容着一切,他对于凯蒂的态度并不是批判的,而是一种内在的理解。他理解她不忠之下的激情,虚荣背后的自卑,这点对于男作家而言真的很难得。然而他也是刻薄的,但这种刻薄是一种“在座各位都是垃圾”的刻薄,他近乎残酷地揭露情感的不可靠与脆弱,爱情的价值随着瓦尔特的遗言“thedogitwasthatdied”而崩溃,亲情更是在凯蒂出嫁那年就早已消亡。
毛姆,肉薄心窄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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